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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问题

我在目前单身,在深圳买了房,房产证是我的名字,贷款是有父母把钱打到我账户上通过我的账户还款。这种情况如果我之后结婚了并离婚了这个房子是不是完全算我的财产,如果我之后结婚了要确保这套在离婚后不会被分走需要采取什么措施?
风中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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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根据您的描述,故婚后按揭一般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确有证据证明婚后按揭均由您父母支付,您父母也明确表明是对于您个人的赠与,那婚后按揭部分属于您个人的财产。如果您想确保婚后按揭不会被分走,可以在结婚时,与女方签订财产协议,约定房产属于您个人财产,与女方无关。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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