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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多名退休老人拿不到独生子女费(时效期追问)

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拖欠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目前已知道的欠独子费的退休人员超过一百多人)。自1997年以来,有退休职工每年都会前往集团公司索要,一直未果。还有一部分退休人员,直到2017年12月,才知道自己还有独生子女费没有拿到。对于这部分退休人员,是否满足“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以内的时效期呢?谢谢律师解答!
浊酒论清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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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因此,您所说的纠纷不适用一年特殊诉讼时效,可以适用普通诉讼时效。但是,现在《民法总则》出台,对于诉讼时效,可以作如下理解:《民法总则》于2017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通过,并于10月1日起施行。从通过到施行,相隔199天。《民法总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如此一来,就出现两个问题,一是二年和三年诉讼时效期间适用的衔接问题,二是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规定在10月1日之后还能不能适用的问题。二年和三年诉讼时效期间适用的衔接问题第一,到2017年10月1日,如果某案件诉讼时效期间已满三年,这自然没问题,债务人享有时效抗辩权。因为,不管适用《民法通则》二年诉讼时效之规定还是《民法总则》三年诉讼时效之规定,在没有其他因素影响的情况下,结果都是一样的,债务人享有时效抗辩权。第二,到2017年10月1日,如果某案件诉讼时效期间已满二年但未满三年,则适用《民法通则》二年诉讼时效之规定,债务人享有时效抗辩权。因为,民法一般不具有溯及力;特殊情况下民法具有溯及力应以明文规定为限。所以,从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不应溯及既往,而应适用《民法通则》。有人认为,这样的案件,如果在10月1日之后去法院起诉,就可适用《民法总则》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了。其实不然,溯及力问题是看新的法律对其施行以前发生的行为或事实是否适用,而不是看何时起诉。当然,诉讼时效有其特殊性,因为它具有连续性。尽管如此,但在10月1日之前,《民法总则》还没开始施行,只能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来判断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在二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前,债权人都应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而在此期间债权人没有为此行为,则可认定诉讼时效已过。到了10月1日之后再去法院起诉,已过诉讼时效的事实并不能变成未过诉讼时效的情况。第三,到2017年10月1日,如果某案件诉讼时效期间未满二年,则可适用《民法总则》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之规定。因为,发生在《民法总则》施行前的行为,其二年诉讼时效期间延续到了《民法总则》施行之后,根据对债权人有利的原则,结合一般人的认识水平和行为习惯,完全应该让二年诉讼时效期间延长到三年,这有利于化解纠纷矛盾和体现公平公正。当然,《民法总则》对此没有规定,还需要最高法做出司法解释,便于全国法院统一适用。第四,到2017年10月1日,如果某案件诉讼时效期间才开始计算,则当然适用《民法总则》三年诉讼时效之规定。无需赘言。一年特殊诉讼时效期间适用问题这里只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不涉及其他法律规定。而在《民法总则》中并没有规定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那么在2017年10月1日之后,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是否可适用一年的诉讼时效规定呢?有人认为,《民法总则》通过和施行后,《民法通则》并没有被废止,也就是说,《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都有法律效力。在《民法总则》没有规定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情况下,当然可以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这一说法貌似有道理,但仔细推敲一下就能明白:2017年10月1日之后,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不再适用。原因如下:第一,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民法总则》优于《民法通则》,我们只能适用《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第二,既然《民法总则》没有规定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就说明《民法总则》舍弃了《民法通则》的这一条款。第三,立法机关表示,只是暂不废止《民法通则》。也就是说,《民法通则》不会与《民法总则》长期并行,总有一天会被废止。等到《民法通则》被废止的那一天,其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自然就不存在了。那么,在2017年10月1日之后《民法通则》被废止之前,还能适用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吗?当然不能。第四,在《民法总则》施行后,仍然保留《民法通则》而不将其废止还有何意义呢?因为《民法通则》第八章规定了“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而《民法总则》没有规定,这才是保留《民法通则》的根本原因。第五,《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难道这“法律另有规定”,不就是指《民法通则》关于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之规定吗?还真不是,而是指我国《合同法》《环境保护法》《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中有关民事诉讼时效期间之特殊规定。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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