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婚律网客服

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书

债务人赵永杰于2019年8月至12月先后向我借款450000万元,做工程,借款是约定2019年底全部还清,到了年底借款人没按时还款,于是2020年我多次找他还款,也没还我一毛,在2020年4月份债务人背地里和他老婆办了离婚协议,房产和子女归女方,债务人住的是经济实用房,我起诉债务人撤销离婚协议,但法院判不于支持我的起诉,理由是在债务人离婚时,民法典里的婚姻法还没实行,离婚协议内容符合当时婚姻法,还有债务人住的经济实用房过户给女方不属于低价转让财产,这就是法院判不与支持我起诉的理由,请问这种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吗。
.

.

你是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出借款项,可以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上一篇:婚前买房问题咨询

下一篇:现役军人结婚后,配偶户口可以夫妻投靠的方式落户至公婆名下吗?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官方电话

全国服务热线

19541166275

值班热线

19541166275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