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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判定给男方,男方后来不承担抚养责任能起诉吗

我是王女士,2005年李男和我协议离婚,双方唯一的男孩A归男方李男抚养;一年后2006年李男和张女再婚又生一男孩B。到2015年,男孩A在15岁时,男方李男借口没钱不让男孩A继续上学上高中。男孩A亲生母亲王女不忍心,王女从2015到2019高中三年花费20多万给男孩A找学校找补课并带到自己家中抚养,造成生活紧张(王女于2010年再婚潘男,后因我接来抚养自己孩子,潘男与我离婚)。期间李男没有给男孩A任何学费生活费。但是李男有车、期间还把二居室的房屋换成三居室的房屋居住,也能抚养再婚后的儿子男孩B,支付学费及补课费。现在我王女能不能要求李男分担期间的费用?能不能主张李男负责男孩A后期的学习费用生活费用。
石阶朝上

石阶朝上

您好!根据您的情况解答如下:可以要求男方支付2015年至2019的抚养费, 至于高额的补习费用,如果有发票等证据证明,又能证明造成自己的生活困难,可以和对方协商让其支付一半的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期间的抚养费用及一半的补习费用。如有疑问您也可致电12348咨询,谢谢!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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