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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妻破裂

如果有公安机关的关于女方曾有卖淫的材料,判决离婚的可能性有多大?
徐国录

徐国录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1. 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屡教不改;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 一方被宣告失踪;7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8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内容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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