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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

孩子现在20个月,妻子因为家庭矛盾,带孩子回她父母家住已经半年有余,其间我也没能再看到孩子。从她做月子开始,我们及双方家庭就冲突不断,我忍耐,缓解冲突多次。现在我想提出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尤其是设法尽早见到孩子。请问,从法律角度考虑,我该如何做?
安静

安静

您好!欢迎关注中国法网。根据您的描述,我们给予建议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建议您多与妻子及双方家庭沟通,不要轻易的选择离婚。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法网平台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给出以上建议,若要采取行动,建议您与专家面谈后再做决定。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12348中国法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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