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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权

是这样,我继父前两天去世了关于他遗产继承的问题。我继父无亲生子女,父母去世,与前妻于2013年1月份登记结婚有一继女,为享受拆迁优惠政策把继女户口于2013年3月迁了过来,于2014年2月份协议离婚,继女户口未迁出。期间无实际扶养关系,但领取丧葬费时需征得前继女的同意,因后续还有其他财产问题,想打官司确认前继女无继承权。继女1995年8月2日生,在我继父2017年出车祸到去世期间未曾尽过义务,不曾露面,另我继父之前有和继女打官司争拆迁安置房的时候自述与继女只见过三次面,无任何其他接触。像这种情况能否争取无实际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名分上的)无继承权?
Lily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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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该女子是你继父的继女,其母与你继父离婚后,其继女身份丧失。因此,不具有继承权。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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