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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我妈离婚了,想跟我妈

跟我爸没好日子啊,我爸跟那小三过的可好了,冬天都去广州了看不出来差钱的样子,我有个妹妹,他们甚至连幼儿园都不给她上,还把我送到农村读初中,每天过的跟受虐似的,据说是为了省钱,曾经也跟她们生活过,一起住了半年我穿的都是那女的亲戚穿剩的,她却三天两头的买新衣服,我受不了这气了,想跟我妈,但我妈能力也有限啊,只把我妹接回去了。我爸还没给过抚养费,就连给我钱都要我主动去要,生怕我妈花了。给我买衣服也只买便宜的,半年就买过两件,而他朋友圈发的都是名牌。实在是受不了了,问一下该怎么办
未来是未到来

未来是未到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由于您已满八周岁,对于跟随父母哪一方生活拥有选择权。同时,不直接抚养的一方需要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根据您的情况,您若是想要变更抚养权,可以让父母协商,或者由母亲以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婚律网为您提供以上信息,仅供您参考。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感谢您对婚律网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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