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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婚是不是只能在户籍地

提问人:.hou。     发布日期:2024-03-11 10:00:03     浏览:414

其他回答

根据您的问题,我理解您想了解在中国离婚是否只能在结婚登记处办理。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办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1.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意味着,如果您和您的配偶都同意离婚,并且居住在同一个城市,那么您可以选择在结婚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2. 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手续通常由法院判决并执行。

综上所述,离婚并不一定只能在结婚登记处办理。实际上,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是两种主要的离婚方式。当然,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所在地区的法律法规来判断。如有需要,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离婚只能在结婚登记处办理吗

法律分析: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当向被告户籍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若是男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若是女方起诉离婚的,原则需要到男方的户籍所地法院起诉离婚,不能到女方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离婚能在女方户籍地法院起诉么

起诉离婚不是必须在结婚登记处办理。

婚姻登记地并非离婚诉讼管辖地,离婚应当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经常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起诉离婚只能在登记结婚处办理吗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不一定在当地登记地区,要视情况而定。
1、离婚案件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起诉离婚只能在登记结婚处办理吗

起诉离婚不一定在当地登记地区,要视情况而定。


1、离婚案件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起诉离婚只能在登记结婚处办理吗

不是本地户口可以在外地结婚登记吗?

双全 mosse     发表于 2024-03-11 10:17:22

暂无律师解答

超     发表于 2024-03-11 10:17:22

登记结婚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地吗?不能在外地登记结婚吗?∵

正大光明     发表于 2024-03-11 10:17:22

如果双方不在户籍所在地,是否可以登记结婚?

夏日阳光     发表于 2024-03-11 10:17:22

如果你不是南京人,你需要在你的户口所在地登记你的婚姻吗

缘     发表于 2024-03-11 10:17:22

你可以不在双方的户口登记就结婚吗?

周杰     发表于 2024-03-11 10:17:22

不可以,必须在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一束淡呀淡的光     发表于 2024-03-11 10:17:22

这家店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须经双方同意才可以处分的。

จุ๊บﺭ祝福你ﺭ神     发表于 2024-03-11 10:17:22

不能 要看具体事实的,法律咨询要看全面事实情况

黄强     发表于 2024-03-11 10:17:22

离婚证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证是通过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证明;而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拿到手的就是离婚判决书。一般来说,婚姻登记处是不会据此再出具离婚证的。原则上协议离婚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一、异地办理离婚证可以吗

1、办协议离婚,只能到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不能异地办。但如果是到法院离婚,2人都离开户口地,被告在异地居住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异地法院办离婚。其他情况不能异地办理。

2、《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婚前买房离婚属于共同财产吗

1、具体要看情况,结婚前买的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在现实中普遍有以下三种情形: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

(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共同财产一般如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离婚方式在我国有且仅有2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对于这2种方式,离婚办理地点也是不一定的,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76条及1077条的规定可知,协议离婚只需要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即可,户籍所在地就是户口本所载的地址。因为《民法典》颁布后,规定了针对协议离婚的30日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是需要跑两趟民政局的,即若夫妻双方都在外地,是不建议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可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同时,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小龙女     发表于 2024-03-11 10:20:19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

婚姻有风险、结离须谨慎

A-王浩然     发表于 2024-03-11 10:20:53

是的?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不能在异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起诉离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院就医除外),可以到原告住所地或者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住院就医除外),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应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必须在一方户口所在地才能办理离婚吗?

大虎     发表于 2024-03-11 10:20:53

离婚不一定在户籍所在地,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有两种途径: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起诉。

涵语     发表于 2024-03-11 10:20:53

离婚一般是在结婚登记所在地,不一定要去户籍所在地。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双方需要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应当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起诉。离婚是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和材料。

离婚是指法律认可的有效婚姻关系的结束,离婚的目的是使婚姻终结,彼此不再受婚姻限制,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在法律上的联系亦随之解散,可视为一法律状态的改变。

法律依据


1.《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民法典》具体对离婚作出了以下新规定:


(1)新增了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若一方对离婚反悔的,可以在30日内撤回离婚申请


(2)明确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又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3)增加了夫妻一方挥霍财产,离婚时法院可以给其少分或者不分给挥霍一方共同财产。


3.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小田°     发表于 2024-03-11 10:20:58

法律分析:离婚证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证是通过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证明;而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拿到手的就是离婚判决书。一般来说,婚姻登记处是不会据此再出具离婚证的。原则上协议离婚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安好*^_^*     发表于 2024-03-11 10:21:11

不一定,需要看情况。居民 办理离婚手续 是可以到双方其中一方 户籍所在地 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的,而不需要一定要在 领取结婚证 的地方进行办理,若公民在异地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情况下,公民还可以异地申请诉讼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 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

装着宝时捷发动机的拖拉机     发表于 2024-03-11 10:21:11

离婚证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证是通过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证明;而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拿到手的就是离婚判决书。一般来说,婚姻登记处是不会据此再出具离婚证的。原则上协议离婚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坚持     发表于 2024-03-11 10:21:11

您好亲亲,很高兴为您解答~亲离婚是在结婚登记地进行离婚的哦。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雷克萨斯     发表于 2024-03-11 10:21:12

离婚证在实践中一般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离婚证是通过协议离婚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的离婚证明;而如果是诉讼离婚,双方拿到手的就是离婚判决书。一般来说,婚姻登记处是不会据此再出具离婚证的。原则上协议离婚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领取离婚证的手续: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离婚方式分为两种,协议离婚又称之为登记离婚,诉讼离婚一般是指起诉离婚。在前一种离婚方式下,要求当事人必须共同前往办理离婚手续。若是后一种离婚方式,一方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精神病人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出庭。没有强制要求说当事人必须都到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我是神     发表于 2024-03-11 10:21:23

不是的。协议离婚是要求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的,若公民需要在非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只能在当地居住满1年以上而且办理当地有效的居住证再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观想念佛     发表于 2024-03-11 10:22:06

法律主观: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 婚姻登记机关 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Single     发表于 2024-03-11 10:22:26

法律主观:

在男女任意一方 户口所在地 办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 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 婚姻登记机关 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小骑手     发表于 2024-03-11 10:22:26

离婚登记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芸竹     发表于 2024-03-11 10:22:27

幸福温馨提示---目前27省市区已经联网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林诗晴     发表于 2024-03-11 10:22:39

异地户口在北京不可以登记,结婚登记需要到双方户口所在的任意的区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不可以异地登记,

汉水之南     发表于 2024-03-11 10:22:39

不能迁的

你没有找到接收你户口的单位,户口是一定要被打回去的

8年也没有戏,我一前辈,结婚10年了还是2个户口

学校给学生一年的时间,赶紧找工作时关键

远中近闻     发表于 2024-03-11 10:22:39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齊朮赱ิ舝     发表于 2024-03-11 10:22:39

双方户籍都是外省市无法在北京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须在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男女双方均为外省市户口,即使在北京工作,北京市婚姻登记机关也无婚姻登记的管辖权,因此应到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内地居民在北京结婚登记的受理条件:
(1)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为北京市;


(2)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4)均无配偶;


(5)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枫筱风จุ๊บㄋ     发表于 2024-03-11 10: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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