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婚律网客服

夫妻婚姻期间相互打的欠条有效吗

提问人:七月。     发布日期:2024-03-09 11:28:04     浏览:857

其他回答


欠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有效的,但是在婚姻关系终止后,欠条的效力就会受到影响。婚姻关系终止后,当事人之间的债务和债权关系仍然存在,但是欠条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因此在婚姻关系终止后,应当重新确认欠条的有效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打的欠条有效吗

有效。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和书写的 欠条 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和欠条的内容不违法,这样的协议和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 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 合同生效 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婚前打的欠条离婚有效吗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规定,公民之间因民事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一方向对方书写欠条后,便对对方形成了债务关系,当其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据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夫妻离婚前打的欠条有效吗

法律分析:

夫妻间打借条离婚后还有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给另一方出具的欠条,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返还。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婚内打的欠条有效吗

离婚时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一方补偿对方没有支付能力,可以协议分期支付钱款,可以由一方书写欠条给对方当事人。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和书写的欠条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体现,没有在胁迫或欺骗前提签署,协议和欠条的内容不违法,这样的协议和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都有法律约束力。按照法律规定,公民之间因民事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一方向对方书写欠条后,便对对方形成了债务关系,当其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据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协议,那么该协议产生于夫妻关系之中,又分离于夫妻离婚关系之外,如果未能在离婚调解书中加以载明,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时,另一方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

离婚时打的欠条有效吗

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好请律师介入,帮助解决。

近年来,夫妻之间因为借条纠纷诉至法院的屡次出现,比如因空床费、家务辛苦费等所打的借条,这种借条多为夫妻之间的玩笑,并非真正的债权债务往来,那是否就意味着夫妻间的借条无效了呢?答案是否定的。下面我们将对夫妻间的借条是否有效,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夫妻间借条是否有效

首先我们来明确什么叫做借条。借条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合同法对合同主体的规定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由此可见合同法并不禁止具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并且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因而婚内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予肯定。

当然,也有不同的意见,主要是认为借款时所借款项本来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钱不过是从自己的左口袋拿到了自己的右口袋,既然是自己拿自己的钱,又怎么能叫借款呢?其实对夫妻婚内借条的效力应予以肯定。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共同所有”,并同时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从借条本身的性质看,借条应当是一方将其所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时由对方出具的凭证,也就是说所借款项应当是属于一方所有的。借条既然是以书面形式确定了的凭证,它显然也满足了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对处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要求。因此,从形式上来说,对夫妻婚内借条效力应当认定是有效的。

END

二、夫妻间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对于夫妻间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夫妻一方用属于自己的财产购置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个为此出具了借条,该借条是个人债务还是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借条确定的款项作为对价购置的财产由夫妻共同经营或使用并且收益由夫妻共同的情况下,应当认定购置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时如果继续认定借条的效力,让出具借条的一方独自承担借款责任,显然已经违背了婚姻法第十三条“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规定,同时也显失公平。

其次,夫妻间债务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由于混同而归于消灭。随着婚姻法的修订,婚姻法实际上已否定了债可以因结婚而混同从而归于消灭的说法,因为修订后的婚姻法已经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该方所有,这意味着一方的婚前债务也应由该方承担。既然婚姻法已经明确否定了这种债可以由于结婚而混同从而归于消灭的说法,那么也就不能否认夫妻间可以发生债的关系,混同说或不能发生说是不能成立的。

综上所述,夫妻婚内借条的效力在一般意义或形式意义上应当认定其是有效的,但对其的认定存在许多影响因素。例如借条的出具是否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借条出具后如果借条所确定的款项所购置的财产完全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其使用、经营收益完全归夫妻共同享有等。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涉及很多经济利益和人身利益,欠条作为约定财产的一种形式,虽然约定了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当离婚时仍然会出现一方拒绝履行的情况。这时合同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相互交错,只有律师才能将条理分清,合理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快乐人生     发表于 2024-03-09 11:48:32

夫妻之间打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Wall-E     发表于 2024-03-09 11:48:32

编辑同志:前两天,我们系统召开迎三八座谈会,朋友小雪说她去年离婚了,可前不久,前夫刘某拿着离婚前一年因做生意她给刘某打的借款条追要,她说办离婚手续时双方都忘记了这事,还说当时刘某是家里的掌柜,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做生意有赔有赚最后都搅在夫妻收入里了,况且办离婚手续时夫妻共同财产已分割完毕。请问,小雪该怎么办?你好:从你提供的情况分析,证据对小雪不利,小雪应该归还给前夫刘某打借款条的欠款。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归各有,那么,这种婚内借款方式是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真实意思的表示,也是一种对财产的约定,应受法律保护。小雪与前夫刘某之间虽然是夫妻关系,但前夫刘某只要不认可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彼此间的相互借贷就具有一般公民借贷的共同特点。这种民事法律行为体现的是债权债务关系,符合民法原则当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适用于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道德伦理等公序良俗,即可认定为有效。

此事小雪应尽量与刘某协商解决,你还要提醒小雪多学法律知识,夫妻间借款打欠条也要慎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移动的树影     发表于 2024-03-09 11:48:32

夫妻之间写欠条管用吗? 当然管用,但是前提是你要拿自己的个人财产,借给你的爱人,如果您拿夫妻共

辉     发表于 2024-03-09 11:48:32

夫妻之间欠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从以下两点确定:

第一,是否为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二,该约定是否侵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原则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欠条在不违反上述两条内容时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夫妻双方对婚姻财产的约定。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近很烦     发表于 2024-03-09 11:48:32

法律主观:

夫妻之间有欠条的离婚后债务人对债权人有法律责任。除非双方不是出于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借条的内容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违反法律。否则只要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做出的话,那么欠条就是合法有效的,夫妻间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离婚后,债权人可以在债务到期时要求债务人返还所借的钱款。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陈雪娟     发表于 2024-03-09 11:49:01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写欠条视为双方自行协议分割分配债务,可以约定债务全部或部分归一方承担,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没有受到欺诈或胁迫,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夫妻之间达成的协议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不能对抗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永远平安     发表于 2024-03-09 11:49:01


1、只要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夫妻一方给另一方所签署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2、夫妻一方给另一方出具欠条,并在欠条上签署自己的名字,系对于欠条上所载明的自己欠对方钱的民事法律行为,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不存在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该民事法律行为合法有效。

签字的债务一方,应对欠条上所载明的欠款承担偿还义务。


3、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54条、55条、56条、57条、58条、59条、60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16条

高山流水     发表于 2024-03-09 11:49:01

夫妻之间写欠条管用吗? 当然管用,但是前提是你要拿自己的个人财产,借给你的爱人,如果您拿夫妻共

格式化、回忆     发表于 2024-03-09 11:49:01

结婚离婚,总是人生大事。当婚姻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走到尽头不得不离婚时,打的欠条是否有效呢?这是一个很常见的法律问题,很多离婚当事人经常为此发生纠纷。按照法律依据,公民之间因民事行为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一方向对方书写欠条后,便对对方形成了债务关系,当其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另一方可以依据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另一方所打的欠条,应认定为是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务关系,合法有效。但是,如果双方是因离婚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问题形成的债务,并私下达成了协议,那么该协议产生于夫妻关系之中,又分离于夫妻离婚关系之外,如果未能在离婚调解书中加以载明,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时,另一方就很难实现自己的权利,到头来,有可能双方重新进行离婚后的财产诉讼。为此, 提示大家,不要随意因感情或者其他非真实债务原因向配偶出具借条或者欠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七月     发表于 2024-03-09 11:49:01

基本上是没用的。因为婚姻续存期间,双方的收入本身就是共同财产。除非之前的个人财产,包括钱进行过公证,那这个欠条是有效的。

波     发表于 2024-03-09 11:49:01

如果,夫妻二人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经济往来等有约定,比如aa制,那么,出具欠条显然是有效的。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是无效的。

画末     发表于 2024-03-09 11:49:01

有效

夫妻间债权债务关系是夫妻约定财产制的产物

1.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是夫妻财产约定制的物质基础。

2.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约定财产制的完善,是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保障。

3.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确立,使夫妻间因借贷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成为现实。

夫妻约定财产制与夫妻法定财产制相比,它更强调对夫妻一方私权的保护,而夫妻一方私权(即个人所有权)的实现往往要通过债权的实现来完成。正因为夫妻一方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主体,夫妻间的债权债务不同于民法理论上债权债务归同一主体而消灭。因此,从贯彻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角度出发,夫妻间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有效。夫妻间因借贷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不是共同债权债务,不因“主体合一”而消灭。

黃峰     发表于 2024-03-09 11:49:06

只要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道德伦理等公序良俗,即可认定为有效。《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梦雪初星     发表于 2024-03-09 11:49:06

在婚内是没用的,因为夫妻财产本来就是共有的,你的就是他的,他的也是你的,你说借条有用吗?你的财产也是他的财产,他的债务也是你的债务

因为、爱情、有奇迹。     发表于 2024-03-09 11:49:06

你们有结婚证吗?有的话有这必要吗,人都是对方的,还要借对方钱吗,没有结婚证的话到了要打借条的份早点分开吧。

赏百花缘     发表于 2024-03-09 11:49: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上述规定,夫妻之间借款的行为应认定为双方对部分财产的特别约定,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的权利义关系。夫妻间借款是法律所允许的。如果夫妻间借款事实被认定,就要受到法保护。因此,夫妻间“借款打欠条”也应慎重。

  花谢花开      发表于 2024-03-09 11:49:06

有效,这个可视为婚内债务的特殊约定。

servant     发表于 2024-03-09 11:49:06

公主琵琶幽怨多

尘埃     发表于 2024-03-09 11:49:06

夫妻间借钱,如果用于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欠条属于有效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规定:

第十六条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扩展资料:

武汉男婚内向妻写欠条 离婚时女方追讨丈夫被判要还钱

一审判决丈夫要还钱经上诉法院调解妻子放弃

夫妻闹离婚,妻子在法庭上拿出一张丈夫在婚姻期间写下的欠条,要求丈夫偿还欠条上的
3.5万元。

江岸区法院一审认为,法律虽有规定婚姻期间夫妻财产多属共有,但允许夫妻间以协议方式对财产另行约定,而该欠条就是这对夫妻对处分共同财产的一种约定,欠条有效故判决男方应照欠条还钱。

判决下达后男方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调解,男方作出其他让步而女方最终放弃了对欠条追讨。

婚内丈夫向妻写欠条

今年4月,汉口柯女士向江岸区法院起诉离婚。

30岁的柯女士诉称,她与丈夫龚先生结婚4年,有一个孩子,但多年来夫妻沟通不畅,常发生争吵,感情已经破裂,故要求离婚,并要求孩子判归女方抚养,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除此之外,柯女士还向法庭提交了一张龚先生在婚姻期间向她写下的欠条,欠条上写明,因工程投资,龚先生向柯女士借款
3.5万元,承诺2011年年底前还清。如今,离婚之际,柯女士要求龚先生一并偿还这笔钱。

柯先生同意离婚,也承认3年前因工作上的困难向妻子以借的形式拿过钱,但他称实际没借这么多,而且说:“本来夫妻间的财产都是共有的,不存在所谓借不借。”

一审判决丈夫要还钱

不过江岸区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欠条成立,这笔钱应该还。

法院认为,法律规定婚后财产一般为夫妻共有,但也规定夫妻二人可以对财产另行约定,约定高于财产共有的规定,而这张欠条清楚写明了龚向柯女士借款
3.5万元,说明这
3.5万元是归柯女士个人的,其实也就是一种对婚后夫妻财产处分的约定,所以欠条成立。

一审法院遂判决夫妻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判决龚先生应偿还这
3.5万元。

龚先生不服提出上诉。记者昨悉,近日在武汉市中院的调解之下,男方龚先生又在房产分割等方面作出让步,柯女士最终放弃了对
3.5万元的欠条追讨。

婚后财产也可分开约定

负责此案一审的黎赪法官昨日向记者详解为何婚姻存续期间夫妻间的欠条成立。

黎法官称,我国法律规定婚后财产属夫妻共有,但这是一条普适性的法规,即在没有额外约定的情况下遵照此条,而婚姻法同时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后财产进行婚内约定,有约定的则以约定为准。

“有些夫妻进行婚内财产公证,就是这个道理。”法官表示,夫妻间打欠条,就和婚内财产公证类似,也是一种婚内财产约定。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伊毅表示,婚内欠条也非全部都有效,还要看借款事实是否存在,一些妻子撒娇让丈夫写下巨款欠条,若没有借款事实,是不能得到支持的。

参考资料来源:

宋成刚     发表于 2024-03-09 11:49:06

您好,我国实行夫妻财产共有制,通常情况下,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工资、收益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借条是借款合同一种形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

因此,夫妻间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1、认定为对夫妻财产的处分有效。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虽然我国法律规定婚后财产属夫妻共有,但是也规定了夫妻可以对婚后财产进行婚内约定,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夫妻间在婚内打的借条,可以认定为对婚内财产的约定。因此,可以认定为婚内借条是有效的。


2、存在借款事实有效。

若夫妻本身已经约定了夫妻财产分别所有制,或者夫妻有个人婚前财产,其中一方向另一方借钱,而出借的款项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并出具借条,那么该借条参照一般自然人出借的借条,就是有效的。另一方需要跟进具体情况予以返还。


3、不存在借款事实无效。

有借条,就需要存在借款事实。若并未实际发生过夫或妻一方将自己个人所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那么借条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对于主张婚内借条有效的一方,需要提供出借了个人所有的款项给另一方的证明,以及该款项的来源等证明证据。对于主张婚内借条无效的一方,应该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借条是威胁或者强迫的情况下出具的等证明证据。

在实践中,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出具借条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如举证不力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无语浅笑     发表于 2024-03-09 11:50:24

婚内借款 合同的效力 应予肯定。但是要认定婚内借款关系是否成立,还要看是否实际发生过夫或妻一方将个人所有或夫妻共有的款项出借给另一方的事实。法律并不禁止具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 借款合同 的主体,并且法律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 《 民法典 》第1065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062条、第1063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 债务 ,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爱_直至成伤     发表于 2024-03-09 11:50:24

法律分析:夫妻间打欠条,一方将个人财产借给另一方从事个人事务的,是有法律效力的。有关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無憂     发表于 2024-03-09 11:50:24

法律分析:有。婚内借条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互相写的欠条,就是夫妻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我国法律并不禁止有夫妻身份的自然人作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借条就是借款合同一种形式,所以夫妻之间可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其次,民法典也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实行财产分别制,可以拥有个人专属的财产,这就为婚内借款合同可以成立并生效提供了前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啦啦啦     发表于 2024-03-09 11:50:29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官方电话

全国服务热线

19541166275

值班热线

19541166275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