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婚律网客服

老公拿钱给小三可以要回来吗

提问人:宁静致远。     发布日期:2024-03-06 16:56:03     浏览:217

其他回答

老公给小三买了房子可以要回来吗

老公给小三买了房子可以要回来吗,丈夫给小三的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能要回来,这还得考虑你的丈夫是否早有准备,面对丈夫给小三买的房子自己想要要回来,了解以下关于老公给小三买了房子可以要回来吗

老公给小三买了房子可以要回来吗1

在约定夫妻财产制下,夫或妻有权将约定属于自己的财产给予他人而无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据此,给予婚外情人的财物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如借贷等关系,应属于赠与。该赠与行为因对方实际接受财物而完成,赠与人事后无权请求返还。

在法定夫妻财产制下,依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得财产,原则上均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夫妻作为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的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其他共有人明知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可认定有效。由此可见,夫或妻有权处分共同财产的前提是征得对方同意或取得对方默认,否则,其擅自处分的行为应认定无效,婚外情人据此取得的财物也没有了合法根据,应属不当得利予以返还。

在返还财产的范围上,应综合考虑“第三者”的主观善恶。如果“第三者”是在不知情人已有配偶的情况下接受财物,其主观是善意的,其仅负“现存利益”的返还义务,已不存在的利益可不予返还,即善意“第三者”不必返还已消耗掉的接受财物,仅返还现存的接受财物即可。

而如果“第三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交往并取得财物,在主观上具有恶意,那么,其还应负“所得利益”的返还义务,即如果接受的财物不存在,“第三者”返还义务却不可免除;如果“第三者”在接受财物时不知情,以后又知情,则可根据其知情的时间来界定,返还利益的范围以恶意发生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老公给小三买了房子可以要回来吗2

小燕跟现在的老公一起奋斗了5年,才买了房子,有了自己的小家,按理说这也算患难夫妻,感情深厚。男人有钱就变坏,经济条件一转好,她老公就在外面找了别的女人。小燕发现的时候,坚决要求离婚。

但是小燕老公死活不肯离婚,说他和小三只是逢场作戏,玩玩而已,并保证一定和小三断干净。再也不出轨。当时孩子才1岁,舍不得孩子和这艰难建立的一切,小燕也原谅了他。之后他表现得很好,对小燕和孩子都很关心,对双方父母也很孝顺。

谁知一次偶然的机会,小燕从她老公的一兄弟老婆嘴里得知,她老公和那小三在一起三年了,一直都没有断!去年四月份还拿家里的钱给小三买了100平的房子,安了一个小家。

小燕回忆起老公此前跟自己说要跟朋友合伙做生意,需要60万,振振有词而且问什么答什么也很诚恳,再想到老公给小三买的房,气得混身发抖,铁了心要离婚,那给小三的房子,真的就白送了吗?

接下来说重点:

婚内出轨,出轨方给小三买的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

这种问题得先看看法律的规定再来分析。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挣的钱都归夫妻共同,不分彼此。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什么意思呢?你可以主要考虑两点:


一是“夫妻相互代理权”。

虽然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共同支配,但夫妻作为一家人,需要处理的事情多,如果事事都要彼此同意,那么日子是过不下去的。

“夫妻相互代理权”就是说,对于一些事情,法律默认夫妻一方已经取得了另一方的同意。比如,买菜的时候,卖菜的人就无需询问买菜这件事有没有经过夫妻另一方同意,因为法律默认已经取得同意。


二是重要决定要取得一致意见。

就是说这种夫妻之间的代理权也不是无限制的。对于生活中琐碎的、影响不是很巨大的事情,可以适用这种制度。但是对于有些重要,由一方单方决定是不合理的事情,则必须要由夫妻双方明确同意。

比如,夫妻一方打算把房产卖掉,这就需要双方共同决定。从法律的概念上来说,不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但法律并没有规定无权处分一律无效。

如果第三方是善意的,就是说不知道夫妻一方是在无权处分,而且第三方也已经支付合理的价款,那第三方就可以合法拥有夫妻共有财产,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善意取得。

回到案例中来,丈夫给小三的房子能要回来吗 ?

这必须得首先回答给小三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给小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由于这种把房子给小三的行为不仅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同意,而且是免费的,所以是无效的,给小三的房子是能要回来的。

要如何才能把房子要回来呢?

如果房子确实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另一方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给小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才可以要回来。比如有证据证明该套房产是由丈夫出资,可以申请法院向房产交易调取该套房屋的资料,其中就包含首期款,从中可以看到刷卡联是不是由小燕丈夫的银行卡支付的,也可以申请法院向开发商调取资料,看看定金是不是小燕丈夫交的。

如果证据充分,可以要求撤销赠与,要回房产。

房产追回之后还是要离婚怎么办?

如果一方出轨,给第三者购房,都属于单方处置财产,侵占了夫妻另一方,也就是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份额。比如案例中的小燕,有权向“第三者”追回属于自己的那半份份额,而属于其丈夫的那半份财产,则属于自愿性质,小燕不一定能要回来。

老公给小三买了房子可以要回来吗3

老公 把房子赠与小三老婆能否要回

这必须得首先回答给小三的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给小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由于这种把房子给小三的行为不仅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同意,而且是免费的,所以是无效的,给小三的房子是能要回来的。


1、配偶出资以小三名义购房,正室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房产证登记在小三名下,房子是抢不回了,但可以要回购房款。正室可以通过银行转帐清单、证人等方式确定是配偶出资缴纳首付、税费、还贷,由于上述款项是夫妻共同财产,未经正室同意,配偶的单方赠与行为无效,据此要求小三返还购房款。


2、配偶将房产赠与小
三,正室该怎么办?

为了讨好小三或方便与小三约会,配偶极其可能将其名下的一处房产赠与小
三,并登记在小三名下,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产是配偶的婚前个人财产,正室则无请求权;如果房产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正室则可以要求确认此赠予行为无效,即正室可以共有人身份要求确认配偶单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将房屋抢回。


3、配偶在遗嘱中给小三留有房产,正室该怎么办?

此举违反了公共道德与公序良俗,该遗嘱没有法律效力;遗嘱无效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即先分一半给正室,剩下一半则由正室、子女、父母均分;小三继承配偶遗产的行为显然有悖于社会公德,法律不会保护小三的继承行为,所以小三无权依遗嘱继承配偶的遗产。


4、配偶低价将房产售给小
三,正室该怎么办?

由于小三受让房产时候不是善意,而且没有支付合理的价格,这种情况下,哪怕房产已经过户到小三名下,正室也可以配偶无权处分,且小三不符合善意取得为由,确认配偶的低价转让行为无效,将房产抢回。

老公给小三买了房子可以要回来吗

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老公给小三和私生子的钱我可以要回来吗?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老公给小三转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老公给小三转的钱可以要回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他人时,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将财产要回来,老公给小三钱是违反道德的,法律对这种行为是不认可的,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小三将财产还回来。因此老公给小三转钱的,这个行为是违反公序良俗的,人民法院会支持妻子要回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老公给小三转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法律分析:老公给小三转的钱可以要回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他人时,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将财产要回来,老公给小三钱是违反道德的,法律对这种行为是不认可的,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小三将财产还回来。因此老公给小三转钱的,这个行为是违反公序良俗的,人民法院会支持妻子要回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老公给小三转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老公给小三和私生子的钱我可以要回来吗?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老公给小三花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给小三花掉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能够合法主张要回来。

1、法理分析:

夫妻一方与他人婚外同居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这种婚外同居关系属于违法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17条规定,《婚姻法》第17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合同法》第51条:除非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事后取得处分权,否则该处分行为无效。

《物权法》第106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兰     发表于 2024-03-06 17:16:33

法律分析:老公给小三转的钱可以要回来。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将财产赠与他人时,必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将财产要回来,老公给小三钱是违反道德的,法律对这种行为是不认可的,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小三将财产还回来。因此老公给小三转钱的,这个行为是违反公序良俗的,人民法院会支持妻子要回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艳妲     发表于 2024-03-06 17:17:19

看证据,个人认为证据充足可以

Martin     发表于 2024-03-06 17:17:19


一、男方为情人或者小三赠与资金的,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配偶财产权,属于无效行为;


二,同时, 是为了维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道德,应当受到道德谴责。


三,主体方面,可以单独起诉或者与男方共同起诉第三者

Peter 琴     发表于 2024-03-06 17:17:19

老公给小三的钱,

老婆是可以要回来的

晚风     发表于 2024-03-06 17:17:19

有证据可以

素衣     发表于 2024-03-06 17:17:19

老公给小三的钱,老公可能都要不会,

巩泽玉     发表于 2024-03-06 17:17:19

老公给小三的钱能要回来吗?

美利瑞雪(心如柠檬天然酸)     发表于 2024-03-06 17:17:19

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老公把钱给小
三,显然不是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侵害了妻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老婆有权要求小三返还这些钱。

mmstar 醒     发表于 2024-03-06 17:17:19


一、男方为情人或者小三赠与资金的,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配偶财产权,属于无效行为;


二,同时, 是为了维持不正当两性关系,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道德,应当受到道德谴责。


三,主体方面,可以单独起诉或者与男方共同起诉第三者

宁静致远     发表于 2024-03-06 17:17:19

法院判定出轨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行为无效,判令“小三”返还相关款项

还没有离婚,丈夫就在外与“小三”同居,先后给“小三”汇款、买楼、买车,共计花费60多万元。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第三者”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财物赠予。法院认定丈夫支付给“第三者”部分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支付行为无效,“小三”须偿还财物。

文艳与范仁是夫妻,2012年初,范仁与林莹莹相识并同居。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范仁先后向林莹莹的银行(行情 专区)账号汇入20余万元;2012年4月,范仁为林莹莹支付了一套房子的定金及首期款20余万元,并将房屋产权登记为林莹莹名下。2012年12月,范仁还为林莹莹购买小车一辆,价值12万余元。

文艳发现丈夫在外与他人同居,随即将丈夫范仁和第三者林莹莹告上法庭,以侵犯夫妻财产共有人的合法权益为由,请求法院判令撤销范仁对林莹莹现金62万余元的赠予,并将该笔财产全额返还自己。

法官审理认定范仁给林莹莹的款项为夫妻共同所有。范仁擅自将夫妻共有的财产支付给第三人,其支付行为无效,林莹莹负有返还其受款项的义务。

由于转账的20余万元,文艳和范仁都没有证据说明具体金额及用途,法院认定,两被告应负担同等的返还义务,判令林莹莹返还款项44万余元。

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老婆有权要回来

关于房子

婚前个人按揭买的房,离婚时还是归个人

太可爱.     发表于 2024-03-06 17:17:19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少女性在面对“第三者”、离婚时财产分割,以及男女平等等多种侵害权益的现象时,经常以忍让、沉默为主,不敢或者没有意识到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

盛民     发表于 2024-03-06 17:17:19

老公给小三的钱能要回来吗?

丁致友     发表于 2024-03-06 17:17:19

老公给小三花的钱,可以要回来吗?我认为老如果老公给小三花的钱是要不回来的,因为这是你老公给的花的钱,你肯定是要不回来的,如果你老公给他钱,如果老婆去药,应该是应该能要回来,所以我认为如果老公给小三花的钱是要不回来了,如果给钱给的太多,影响一个家庭,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去找小三把钱要回来,这是可以的,所以老公给小婶子可以回来,要不回来

坏脾气菇凉     发表于 2024-03-06 17:17:19

法律分析:女方可以从被赠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角度向法院起诉,追回丈夫送给小三的钱财。家庭的财产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夫妻享有平等的处理权。小三会被法律认定为恶意第三人,把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给小
三,严重损害了女方的财产权益,违背了公序良俗,法院通常都会判决赠与合同无效,要求小三返还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September     发表于 2024-03-06 17:17:19

老公送给小三的钱妻子可以全部要回吗?

hap     发表于 2024-03-06 17:17:19

钱可以要回来,老公够呛

oioio     发表于 2024-03-06 17:17:19

这个当然是可以的,前提你的有证据,如果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那么是可以起诉小
三。让小三退回财产的

Y顶你GUO肺     发表于 2024-03-06 17:17:19

直接起诉离婚,然后财产分割即可。

要回来了又能怎么样?老公已经出轨了,还会再挣钱养三儿。

离婚分割出属于你自己和孩子的,

这种渣男你难道还要守住?

陌上花开     发表于 2024-03-06 17:17:19

你好,首先,对于老公给婚外第三人的转账,你有权追回。 虽然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你老公因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进行的一些必要支出是可以的,但将家庭财产赠与第三人并非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违背公序良俗,你是有权追索该财物的。 其次,如果有离婚的打算,老公婚内出轨,可能会被认定为婚内存在过错行为,那么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如果你有其他疑问或需要帮助,也可以在评论区追问或私信我。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1060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晨晨     发表于 2024-03-06 17:17:19

是借的就可以要回来

小三拿的现金还能要回来吗

是借的就可以要回来

不忘初心     发表于 2024-03-06 17:17:20

能!

包小三的钱,从法律上来说,其实就是赠与给小
三,既然是赠与,那就涉及赠与的效力问题。

配偶私下赠与财产给小
三,实际上是侵害了夫妻共有财产权,另一方在知道后,是可以主张撤销赠与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能够把钱要回来的法律基础了。

维权前要做好哪些准备?

想把钱要回来,这个肯定要搞清楚一个前提,钱去了哪个小三的口袋?知道是哪个小三后,第二个需要知道的是,钱是怎么给的?

一般情况下:

假如是转账给的,那提供银行转账记录;

假如小三拿钱购置了车辆或者房产,那提供车牌号码或者房产地址;

假如是现金给的,会相对麻烦些,可尝试提供取款记录;

如果是配偶平时和小三的生活花销挥霍掉了,那这部分就很难争取了,主要是举证难的问题。

如何维权?

当你准备好以上证据后,就可以和配偶摊牌了,要求 Ta 要么把钱要回来,要么离婚!当然,别太冲动一开口就说离婚,因为维权的路,还需要配偶配合。至于钱拿回来了,你再提离婚也不迟。

当你收集好上面所讲的证据后,下一步就可以先找小三谈判了。假如小三肯退钱,恭喜你,万事大吉;但现实就是现实,到了嘴的肉,小三哪有这么容易吐出来?说句不好听,那是被包养期间的「劳动报酬」啊!

说到这里,你可以有些着急了,如果谈不成,那怎么办?

没关系,那就跟她法庭见。打官司的话,自己会处理当然可以自己处理;假如不会,那建议还是找专业的律师帮助维权。

起诉时可以把小三和配偶一起作为被告,因为原告撤销赠与的主张,涉及配偶和小
三,配偶上庭更能查清事实,以防小三否认婚外情的存在,所以要争取配偶也能到庭。在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可以向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陈述事情真实的经过,胜算还是非常大的。

是不是能全部要回来?

長風破浪     发表于 2024-03-06 17:17:20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少女性在面对“第三者”、离婚时财产分割,以及男女平等等多种侵害权益的现象时,经常以忍让、沉默为主,不敢或者没有意识到要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权益。

丽珍     发表于 2024-03-06 17:17:20

一般来说,小三拿了老公的钱是否可以拿回来?一般来说是你老公同意给她的不会拿回来的只有作小三的人行为。都是贪财。都是付出得来的回报。建议只要你管好你自己的老公就好。能坐下来和你协商沟通。就是你的幸福。

老饺     发表于 2024-03-06 17:17:20

老公私下给小三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利追讨回。但是生活中操作却很有难度,有以下原因:第
一,败家老公属于自愿馈赠与小
三,变心老公还可以狡辩说给的是属于自己那部分财产。第
二,老公与小三发生经济往来,取证困难且证据没有说服力,很难在法律上作为证据。第
三,那对狗男女不会留下借条收条字据,更没有录音旁证,证人更是绝不可能有。

鉴于以上客观因素局限,作为妻子要想讨回财产,首先搜寻有力的证据。比如,转款凭证,录音旁证等。其次,找到小三不要打闹,面对面沟通让对方同意退还金钱和财物。最后,对付那种不讲理耍泼的小
三,可以在不触犯法律的范围内,利用名誉迫使她归还。具体操作可以找她的父母及亲属协助做工作,还可以找她的好友或者单位领导做工作。总之要把握分寸,不能人身攻击散布谣言造成严重后果。

吉祥如意     发表于 2024-03-06 17:17:20

可以的。只要你老公是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给了小三钱,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主张要回。

因为婚内财产是双方各占一半的,你没有同意他单方面赠与的话,你有权要回。

为尔而来     发表于 2024-03-06 17:17:21

这个应该可以拿回来的吧,只要是你给你一个的老公,还在婚姻续存阶段。你和你的老公各有一半的财产,法律肯定不允许第三者拿走你们的财产的。

Thetimezipsby     发表于 2024-03-06 17:17:21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返还。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给第三者,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赠与行为应属无效。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第三者返还被擅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由于第三者对夫妻双方的婚姻状况不仅知情,而且其接受的财产也没有支付合理对价,其以善意取得主张不予返还,也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七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六条

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或者非所有权人擅自处分所占有的财产,如果第三人是善意、有偿、依法定手续取得该财产所有权的,第三人不负返还义务,由擅自处分财产的人对所有权人予以赔偿。

梅子     发表于 2024-03-06 17:17:21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官方电话

全国服务热线

19541166275

值班热线

19541166275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