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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把房产名字过户给了对方,为什么还能查到有我的名字?

新 尚 人

新 尚 人

你应该不必担心,既然都过户给对方了,有凭有据。系统虽然能够查到,应该是系统还没有更新,等系统更新了就没有你的名字了。

净心似海

净心似海

我个人觉得,是不是你只是在协议上签字,同意把房产过户给他人,但没有去房管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清儿

清儿

有可能是系统出故障了。关于房产过户还有以下的相关内容,或许能够帮助到你:夫妻两人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房产证;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协议离婚的还得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法院判决离婚的还得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根据不同情形,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原有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下列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以上的全部内容就是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专业婚姻律师对这个问题进行地简单的解答,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可以留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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