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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出资自建房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男方有份吗

棉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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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婚前男方父母出资自建房,并且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的,一般认为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配。若是婚前女方父母出资建房,并且只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的,一般认为属于对男方的赠与,离婚时一般也属于男方所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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