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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些新婚姻法的问题。

Rachel

Rachel

【1】第五条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

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2】房产证上写的小夫妻两个人的名字,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3】婚前房产贷款由男方父母缴纳,

男方没有给父母写欠条,这个贷款,视为父母对自己儿子的赠与。

賀鹏

賀鹏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婚前的行为,视为赠与,也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笑看人生

笑看人生

根据此情况,一方父母付首付并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予,属于共同财产。

湖南人

湖南人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偿。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四)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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