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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在一起多久算合法夫妻?

胡乐言

胡乐言

你好!需要判断双方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如果构成事实婚姻,才算合法夫妻。否则时间再长也不属于合法夫妻,在实践中会被认定为同居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会得不到法律保障。

事实婚姻的判断,需要确定双方是否在1994年2月1日前曾今与另一方举办过酒席、婚礼等能够被认定为结婚实质要件的行为,则这段婚姻即使没有结婚证,在法律上也被认定为事实婚姻。也就是意味着,双方的婚姻关系与有结婚证的夫妻的婚姻关系相同。

如果两人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与另一方举办过能够认定为结婚实质要件的行为,则在法律上无法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因此,两人若想确定婚姻关系,则先需要到民政局补办结婚登记后才能按照合法婚姻关系。如果一方拒绝补办结婚证,则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始至终都不存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情况通常被认定为同居关系而非婚姻关系进行处理。

所以,以夫妻名誉同居,除非时间早于1994年2月1日,否则自始至终都无法构成婚姻关系,双方婚姻关系得不到法律保障。

【相关法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7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人生如梦

人生如梦

经过多年经验总结,我个人认为除了法律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外,同居时间的长短跟是否算合法夫妻没有必然联系

没有结婚证在一起多久算合法夫妻?

经过多年经验总结,我个人认为除了法律关于事实婚姻的规定外,同居时间的长短跟是否算合法夫妻没有必然联系

山凤

山凤

没有结婚证在一起。在一辈子都不算合法婚姻合法夫妻!只能是无法律保障的事实婚姻!

阿萨姆

阿萨姆

没有结婚证,即便是长期在一起,也不是合法夫妻,所以必须领证才是合法夫妻。

陆

没有结婚证的话,不管在一起多久,都不算合法夫妻,两人仅是同居关系。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领结婚证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唯一标志。

碧海蓝天

碧海蓝天

不领结婚证,并且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不管过了多久,男女双方都不算是合法的夫妻。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要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符合结婚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手续,确立婚姻关系。符合结婚条件,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那么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花姐SaSa

花姐SaSa

在以前的婚姻法中是有事实婚姻这一说辞的,但是婚姻法几经修改,就变成了只承认登记婚姻,不承认事实婚姻了。

其实法律调整的关系无非说权力义务关系,只要双方能够尽心尽力,很多问题都是有好的处理方法的。

A  瑞雅

A 瑞雅

不领结婚证并且未进行结婚登记的,不管多久都不算是合法的夫妻。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要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符合结婚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给予登记,发结婚证。才算是合法夫妻

新 尚 人

新 尚 人

多久也不算。

婚姻法不承认实事婚姻,没有结婚证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多久也属于非法同居。

所以多久也不算。

玫瑰银

玫瑰银

答:没有结婚证就不是合法夫妻,我国现在不承认事实婚姻。解读: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综合建议:还是需要办理结婚证,给婚姻合法化。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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