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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子女与父母共有房产,婚后进行共有房产份额变更,依然没有老公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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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非常简单,按照婚姻法,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这是其一,

其二,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赠与,仍然属于子女一方财产,不会因为子女处于婚姻状态就变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特别提醒一下,很多人只知道婚前财产,不知道父母可以对夫妻中的一方进行赠与。

问题中,共有产权的不利变更,在父母与女儿之间,相当于父母将40%的所有权赠与了女儿,这是女儿自己的财产,整个过程都是父母和女儿之间的事情,跟男方没有任何关系。

当然,如果女儿也可以跟父母签订一份财产转让协议,写明父母赠与的部分是给个人,来强化这赠予的指向性更清晰。但不算必须的,因为还有一个因素——我国的房屋产权权属是根据产权登记来的,父母赠予女儿的比例直接过到女儿名下了,显然是对她自己的赠予。

花花世界  不必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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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子夜~顺联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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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共有,份额变更分买卖变更和赠与变更,无论哪种方式变更都会属于婚后共有拆产,女方老公将会占有变更份额的一半。不过可在变更前做产权协议让女方老公签署并做公证,那么便不算

蓝若棂

蓝若棂

肯定不算。要她那点房产干什么!有本事自己去挣钱买房。此份额的改变只是在卖房时所应得的份额。例如,此房产卖了1000万元,子女得900万元,父母得100万元。如果父母不同意出售,则不能出售。聪明点,别说要,就是给也不要。自己去努力奋斗。

忠義

忠義

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婚前与父母的共有财产,婚后变更依然只登记女方个人名字,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个人赠予,配偶无权要求分割。

Yuan

Yuan

以原始取得为准 ,该房屋系子女与父母共有,份额变更只在共有人之间发生,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剑气箫心

剑气箫心

因为房子是女方婚前与自己父母的共同家庭财产,女方所占的共有份额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结婚后,女方和自己父母协议变更房屋份额,所增加的40%房屋财产,因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可以视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女方和自己父母在协议变更时,女方父母明确表示该40%份额是赠与女儿个人的,那么,这部分新增加的财产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依然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何玉娟

何玉娟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房产是婚前与父母的共有财产,及时进行了份额变更,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齊朮赱ิ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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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变更的理由。

理论上,应该要认定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个人赠与,算是个人财产。不算共同财产。

糖炒板栗

糖炒板栗

不算。

根据你的描述,你与父母的共有房产属于婚前财产,而婚前财产不因婚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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