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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清单

提问人:小静。     发布日期:2024-03-11 03:44:03     浏览: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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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离婚案件财产清单

当事人到法院离婚,法院会审查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审判实践中,不少当事人因不了解共有财产状况拖延了庭审,甚至造成二次开庭,增加了自己的诉累,也影响了法院的办案效率。所以,到法院离婚,制作财产清单十分必要。

财产清单主要是就离婚双方当事人待分割的共同财产所列的清单,包括家用电器、家具、私家车、私有房产、珠宝首饰及其它财物。通常到法院立案时,法院会给当事人提供格式化的空白财产清单表,包括财产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项内容。当事人可以就上述项目作好准备,列明清单,提交给法院或到法院后填写空白格式清单。

制作财产清单应尽可能作到详细具体,表明财产的特征。例如西门子牌318升双开门电冰箱一台,价值4800元;索尼牌29 寸彩色电视机一台,价值6000元;共同财产中有汽车的,除规定项目外,还应准备汽车行驶证及复印件供法庭审查备案;涉房离婚案件还应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制作离婚案件财产清单

离婚是一件让人痛苦的事情,尤其是在财产分割方面,往往让双方纠纷不断。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和顺利进行财产分割,找一位专业的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是非常重要的。在选择律师的时候,我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律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是我们判断其能力的重要依据。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律师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对相关法律条文和案例有深入的研究。经验丰富的律师能够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的情况和纷争,给予客户更准确和专业的建议和帮助。在选择律师的时候,我们可以通过了解其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来评估其专业能力。

律师的信誉和口碑是我们选择的重要参考依据。我们可以通过询问亲朋好友的意见或者在网上搜索律师事务所的评价来了解律师的信誉情况。一位信誉好的律师通常会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声誉,并且能够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我们还可以咨询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是否是专业的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以及他们在这一领域的经验和成就。

律师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离婚财产分割往往涉及到双方的利益冲突和纠纷,选择一位能够有效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的律师是至关重要的。律师需要能够理解客户的需求和关切,同时又能够清晰地向客户解释法律程序和权益保护措施。律师还需要与对方律师进行有效的协商和谈判,以在分割财产时争取客户的最大利益。

律师费用也是我们选择律师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离婚财产分割律师的费用通常是根据案件的复杂性和所需工作量而定的。我们应该事先询问律师的收费标准,并与其协商清楚费用和付款方式,以避免出现纠纷和争议。

在选择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时,我们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几个因素,以选择一位适合自己的律师。离婚是一段艰难的过程,但通过找到一位专业的律师,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并顺利进行财产分割。我们应该慎重选择律师,并在与其合作的过程中始终保持积极的沟通与合作,以达到最佳的结果。

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清单

说起来可能有些复杂,但能够顺利梳理财产对半分配,更是给彼此以及孩子一个安心的结果。清单上详细列明自己的资产,共同的房产、车子,婚姻期间的债务等等,以免后患。如果对相对方财产并不清楚,调查工作也要到位,以免有疑虑。

而且,聘请一个好律师不仅仅是为了财产问题上处理得理顺,更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万一有一方违规喜欢私下变卖共同财产,单方面支配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便可依照“预先禁止令”要求对方立即停止行为。

总之,离婚带来的财产分配问题不仅仅需要两人的商量,更需要律师的建议和帮助。不要被繁琐的手续令你抛弃自己应有的权益,还是认真对待一场离婚吧!

离婚财产清单律师随笔

法律分析:首先书写离婚财产清单上的财产只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存款,因此要写明存款的具体金额以及存放的方式。其次就是住房的归所。第三就是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一些价值较高的物品,应该写清楚物品的市场价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财产清单如何写

法律分析:离婚财产清单应写明以下内容:
1、双方的动产也就是存款和目前的现金数目是多少;
2、双方的不动产,房产、车辆、金银等贵重物品的具体情况;
3、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情况;
4、其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各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财产清单怎么写

主要就是写清楚你的诉讼请求,就是你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小孩跟谁,可以给你一个范本,你可以参考一下。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电话:×××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电话:×××

诉讼请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1990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1991年5月18日在××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3年2月1日生一女,取名××,现在××小学读书。

婚后,原、被告感情尚好,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被告丑陋脾气暴露无遗,每次酗酒后就动手殴打原告。在原告怀孕5个月时,原告去叫被告回家,被告不顾原告有孕在身,动手殴打告.今年还把坐台女带回家,2000年3月8日,在+++出租私房嫖娼时被×××派出所警察抓住。1998年9月2日,被告又因琐事殴打原告,致使原告头部、鼻出血,左足多处软组织挫伤,全身乌青。2000年11月9日,被告又乘酒兴殴打原告,还用菜刀背敲打原告头部,至今原告头部常常疼痛。2000年11月19日,被告跑到原告上班处叫原告回家,遭原告拒绝,被告就把原告拉到本市人民路上殴打,致使原告多处皮血肿,软组织挫伤。

原告认为:被告的种种恶劣行径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今原告为解除痛苦,特根据《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不胜感激。

证据及证据来源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

起诉人:xxx

2005年月1月12日

李登忠     发表于 2024-03-11 04:04:20

财产清单的写法是没有具体的要求的

但是需要使用A4纸张,碳素笔书写,具体内容就是,标题为财产清单,将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或者 个人财产一项一项列明就可以了,

姜丽萍     发表于 2024-03-11 04:04:20

自己把内容列一下,银行存款,股票基金,房产,车辆,物品,债权,债务等。

纵横法律网-江苏汇方律师事务所-金震宇律师

五阿哥     发表于 2024-03-11 04:04:20

房屋若干,位置

存款若干,

公司店铺若干

车子若干

然后就是家具电视机\冰箱之类的家用品,就是把所有你们的财产写出来就是了,主要是主要财产,像那个家具日用品之类的不必写那么清,直接写归谁就行了.

長風破浪     发表于 2024-03-11 04:04:20

法院离婚,法院自然会审查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在审判,不少当事人因不了解共有财产状况拖延了庭审,甚至造成二次开庭,增加了自己的诉累,也影响了法院的办案效率。所以,到法院离婚,制作财产清单很有必要。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房产情况;2?存款情况;3?股票、国债等有价证券情况;4?家具电器情况;5?贵重物品情况;6?车辆拥有情况;7?公司股权等企业投资权益拥有情况;8?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拥有情况;9?接受赠与或继承财产的情况;10?以第三人名义持有但由夫妻出资的财产情况;11?当事人双方婚前财产拥有情况;12?其他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拥有情况;13?双方有无婚前或婚内财产约定;14?双方有无共同债权债务或个人债权债务。

装着宝时捷发动机的拖拉机     发表于 2024-03-11 04:04:20

离婚时财产明细清单,主要是就离婚双方当事人待分割的共同财产所列的清单,包括家用电器、家具、私家车、私有房产、珠宝首饰及其它财物。通常到法院立案时,法院会给当事人提供格式化的空白财产清单表,包括财产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项内容。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但也有为了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同时也规定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法院也不予以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在填写离婚时财产明细清单时,种类、特征和数量必须客观、财产存放地点、不动产坐落地,物品存放处,存款账号真实,物品现在的使用人不得隐瞒所使用的物品。

笑看人生     发表于 2024-03-11 04:04:25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处理,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也有为了多分夫妻共同财产而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财产明细清单怎么写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大愚     发表于 2024-03-11 04:04:25

1、离婚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都要列,属于个人财产的不用列了,而且一般不用这么详细,象衣物、被褥、家具等如果价值不高不用列了,当然一定要分清楚也可以写的很详细。

2、你所列的清单有共有四大项,其中第一项存款最好明确有多少存款,存放在何处。第二项,住房应归谁所有,得取决于住房的性质。如果该住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主张归你所 有,那你得补偿对方一定的金额。第三项是婚前的个人财产,自然归个人,没必要列。而且这一条过于宽泛,空洞,没有实质的内容。第四项居家物品中锅碗瓢勺、衣物、被褥、家具等价值不大,没必要列。

我真心想交无胡四海的朋友不管男女     发表于 2024-03-11 04:04:25

列明财产名称,数量、规格、价款等即可,没有固定的格式,可以陈述,也可以列表列出。

生死相依     发表于 2024-03-11 04:04:25

法院离婚,法院自然会审查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在审判,不少当事人因不了解共有财产状况拖延了庭审,甚至造成二次开庭,增加了自己的诉累,也影响了法院的办案效率。所以,到法院离婚,制作财产清单很有必要。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房产情况;2?存款情况;3?股票、国债等有价证券情况;4?家具电器情况;5?贵重物品情况;6?车辆拥有情况;7?公司股权等企业投资权益拥有情况;8?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拥有情况;9?接受赠与或继承财产的情况;10?以第三人名义持有但由夫妻出资的财产情况;11?当事人双方婚前财产拥有情况;12?其他共同财产及个人财产拥有情况;13?双方有无婚前或婚内财产约定;14?双方有无共同债权债务或个人债权债务。

未来是未到来     发表于 2024-03-11 04:04:25

法律分析:首先书写离婚财产清单上的财产只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存款,因此要写明存款的具体金额以及存放的方式。其次就是住房的归所。第三就是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一些价值较高的物品,应该写清楚物品的市场价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D.     发表于 2024-03-11 04:04:55

法律主观:

离婚案件,对夫妻双方财产分割及争议是一并处理的,法院是按要求分割的财产数额收取诉讼费的,因此,在立案时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律师建议经济条件较差的当事人尽量少列财产数额,先少预交诉讼费用,这不是恶意避免向法院交费,而是因为起诉后,原、被告仍有庭外和解的可能性,也就是仍有协商一致,协议离婚的可能。如果一旦协商一致,要撤诉,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只能退一半,因此,交的越多,“损失”就会越大。而对于法院来说,因为可以根据开庭审理时双方争议的财产数额,责令原告补交诉讼费用,因此,法院可以通过这种途径收取应当收取的费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topsun     发表于 2024-03-11 04:04:55

法律分析:离婚财产清单应写明以下内容:
1、双方的动产也就是存款和目前的现金数目是多少;
2、双方的不动产,房产、车辆、金银等贵重物品的具体情况;
3、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情况;
4、其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各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爱_直至成伤     发表于 2024-03-11 04:04:55

离婚财产清单应写明以下内容:
1、双方的动产也就是存款和目前的现金数目是多少;
2、双方的不动产,房产、车辆、金银等贵重物品的具体情况;
3、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情况;

武文杰     发表于 2024-03-11 04:04:55

法律分析:
1.房产情况;
2.存款情况;
3.股票、国债等有价证券情况;
4.家具电器情况;
5.贵重物品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追求理想     发表于 2024-03-11 04:04:55

夫妻中的一方可以通过聘请专业的调查公司以及通过法院进行调查的,一般可以通过查询对方的工资报酬、银行存款以及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信息等,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出现了转移或者是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后,另一方也是可以要求法院通过财产保全为自己维权。


一、如何查夫妻对方财产明细?


1、聘请专业的调查公司,此项有一定的风险,很多法院对专业的调查公司的合法性还持有怀疑的态度,还有一些非专业的调查公司在调查时可能会违法调查,得到的证据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采信。


2、申请法院调查。


3、聘请专业的律师调查,上面两种方法不可行的话,只能选择聘请专业的律师了。律师可以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去相关部门调查。除了公司、单位等非国家机关可能会碰壁外,像国家的工作机关应该都可以调查财产。


二、对方把夫妻共同财产转移了怎么查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这里的“制裁”形式包括:训诫、罚款或拘留等。

可见,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是严重的。对此,在遭遇一方转移财产后不能以非法对非法,即不能强行抢回这些物品,而应当及时向法院反映情况,经法 院查证属实后,可以对转移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已经掌握了隐藏财产的地点,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便于今后财产分割后的执行。


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在离婚时也是要将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但是在处理财产时也是经常会发生争议,那么这时就可以通过诉讼离婚方式解决。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对子女的抚养权存在争议时就会选择进行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办理,必要时也是可以通过聘请律师来协助自己办理手续和诉讼流程的。

张继     发表于 2024-03-11 04:06:11

保单属共同财产,可以进行离婚分割。保单是一种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扩展阅读:

崇明     发表于 2024-03-11 04:06:36

法律分析:当事人到法院离婚,法院会审查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审判实践中,不少当事人因不了解共有财产状况拖延了庭审,甚至造成二次开庭,增加了自己的诉累,也影响了法院的办案效率。所以,到法院离婚,制作财产清单十分必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程春林     发表于 2024-03-11 04: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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