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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的男女财产需要做婚前公证吗

提问人:老马。     发布日期:2024-03-09 12:40:02     浏览: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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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做公证。

什么情况下婚前房产才需要做公证: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下面情况就是不需要公证的: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扩展资料:

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屋,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结婚前需不需要做财产公证?

实际生活中,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产,结婚期间,房子拆迁,这笔补偿款就是个人财产。拿到这笔补偿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时进行婚姻财产公证。因为钱是动产,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钱就要算作共同财产。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结婚前需不需要做财产公证?

准夫妻在结婚之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否办理还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其中,有四种情况是十分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而有四种情况是没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现在来一起具体看看吧。

这四种情况是十分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

1、夫妻双方家庭生活条件贫富差距悬殊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家庭条件差距悬殊的婚姻不在少数,这其中不乏掺着虚情假意想要谋取对方财产的人存在,为了避免以后赔了夫人又折兵,这时就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2、欲再次结婚的

多数再婚者在再婚之前都会有自己的积蓄,可能是存款,也可能是房屋、车子等价值较高的资产,为了避免之后产生财产纠纷,双方或拥有更多资产的一方在婚前就应当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3、 恋爱期间欲买房的

恋爱期间共同买房,买房之后再准备结婚,这已经成为大多数年轻情侣的选择,而且也时常有人将房产只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结果等到感情出了问题就引发了纠纷。所以,如果情侣在婚前购买了房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好办理一下婚前财产公证。

4、一方或者双方负有婚前债务

若夫妻中的一方或者双方若在婚前负有债务,那么结婚之后,无债务的一方就很难避免不被有债务的一方所牵连,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这类人在婚前就应该进行财产公证。

这四种情况是没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前拥有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即使要分割财产,个人婚前财产仍属于个人。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

有的夫妻在结婚前也许并不具备购买新的商品住宅的能力,因此结婚后很有可能会同父母一起居住,或者承租公房等,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即使夫妻离婚也无法分割该财产。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房产证的日期并不能用来界定财产的归属,主要还是要看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所以即使是婚前全款买的房,婚后才拿到的房产证,该房产依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购房的

夫妻中的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前按揭购买了房产,购房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上的名义都是自己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但若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就需要给予对方补偿,这种情况完全有法可循,因此也没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结婚前需不需要做财产公证?

从业两年,未做过一起婚前财产公证。 接触的多的是,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和离婚后的 变更离婚协议。

法律是一个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并不意味着,结婚之后 权利因婚姻的存在而灭失。 这个涉及到婚姻关系中的道德观念。中国人的婚姻道德观 是以家庭为纽带而传承。 而不是彼此法律意义上的相对者(你与我)。

一纸协议,终究只对君子 不对小人。 为而不为,在于个人了。

这种情况当事人一般心知肚明,那各取所需,就需要保障各自利益,一方明码标价,一方做婚前财产公正,甚至签署婚前协议。

曾经听过一个老年婚姻的故事,退休后的老先生没了老伴,儿女不在身边,就又找了一个农村老太太做妻子,但是,为了避免她分财产,儿女和老先生一起拟定了一份协议,对方如果同意,就结婚,如果不同意,就再找一个,反正他们的目的是找个人照顾老先生,而不是真的给他找个妻子,或者给他们找个妈。

协议说明给这老太太一个月几千块钱,直到老先生去世,她就要会自己家去,老先生的房子和存款都跟她没有任何关系。

这就是典型的利益婚姻。相当于找了一个住家保姆。

总之,奔着感情去的婚姻,不建议婚前财产公正,奔着利益去的婚姻,本来就商议好了利益分配,自然无所谓。

另外,新的婚姻法中,婚前财产本身就是属于本人所有,没有争议,不公正也没问题,不要为了这件事伤感情。

是否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看后感觉很有感触,和我的近况有些相似,不为求赏,愿意帮忙!

所谓婚前财产公证说的简单点就是,我们去公证处去公证,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比如说婚前我有100万 你只有10万 那么万一离婚 这个财产不是夫妻共有的 离婚后 100是一方的 10万是另一方的 而不是平分!~~~

婚前财产公证的不利因素

(一)婚前财产公证与爱情撞击

婚姻是基于双方在相爱,信任,之后产生一种亲情,而结婚只不过是一种形式,对两个关系的一个界定,没有实质含义。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显得有点多余了。因此就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的必要了,如果两个人一直保持着恋爱关系,感情也一直很稳定,一起经历了风风雨雨的变迁,彼此非常尊重。且从浪漫的初恋、热恋到即将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是两个人在这些年来感情的积累,现在却要为了财产非分清个你我,多少都有点伤害感情,而且对未来婚姻生活很有信心,所以婚姻不需要靠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来保障。当然,随着现代社会的变化快,很多的新的事物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现代人的爱情也变得越来越现实起来,也许,婚前的财产公证是为失败的爱情寻找一个庇护所,也是为个人的利益寻求一种保障,可是,如果说婚前财产公证是可以有效保障婚姻的话,那么爱情呢,爱情是否也需要婚前公证呢?因此,婚前财产公证面对着情与利的撞击,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伤害着两个人的感情。所以,在这些方面多少让人无法接受。

(二)婚前财产公证与现实的撞击

每个人有其对婚姻的独特期望,有的人是因为相爱而结婚,有的人是因为家庭压力而结婚,也有的人是因为贪图对方的财产而结婚。婚前财产公证在某种程度上是对那些贪图财产的人提供了一个保护伞,而并不是为爱情提供保护伞!当然,婚前财产公证对婚姻观念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婚前财产公证使越来越多的人在有了保护自己权利思想的同时也使本来现实的现代爱情和婚姻关系变得更现实,它提醒人们,爱情并不是理想化的,它并不能排斥对现实生活的关注。现实婚姻并不是那么理想,它不会象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发展,婚前财产公证与我国传统美德之间发生的碰撞,以及婚前财产公证面对着现实的撞击!在这一点上必须有个好的把握,理智的对待,以免与我国的传统观念发生大的隔阂。

三 婚前财产公证的有利因素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是否选择婚前财产公证,完全是个人的选择。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婚姻财产引起的法律纠纷问题日趋上升,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所以,我国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近几年来新开办的一项公证业务,它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财产公证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应当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定协议有困难的,公证机关可以代为书写);(3)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4)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己婚夫妻的结婚证书等。总之,婚前财产公证在我国还是一个新鲜的的东西,在法律上,对于日趋上升的离婚现象他是一个理智的做法,有助于家庭的稳定,社会的发展。

随着社会在发展,在以后婚姻自由的国度以及人们思想的开放,相信离婚率将会不断提高,以及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会不断提高,自己的个人财产也将会增多,像一些高档之类的财产,如汽车,房子,证券等将会增多,这就涉及到财产的归属问题,尤其在结婚以后,由于长期生活,消费等,将原本清晰的财产归属搞的模糊起来,一旦遇到离婚这个问题将是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因为法律规定离婚经济补偿应以“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为前提,换言之,夫妻双方不适用分别财产制度就不适用家务劳动补偿。而目前在我国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数量仍然很少,据调查,城市居民中仅有2.7%,农村居民中仅有1.1%的夫妻有采取分别财产制的愿望,绝大多数夫妻认为,采取共同财产制有利于稳定家庭关系,巩固夫妻感情。所以将离婚时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仅限于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当事人,所产生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极大地限制了这一救济制度的适用。另外,婚姻法对这一制度的规定流于泛泛,法官无从对家务劳动的价值做出合情合理、具有说服力的估价,因而往往采取保守的不积极的态度。所以,财产问题将会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不过我们相信随着法制的健全,人们淡薄的法律思想意识也逐渐会增强,人们将会理解和明白财产公证的好处,所以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婚前财产公证将会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在以后复杂的社会关系以及法制的不断完善下,财产公证也会在法律中找到合适于自己的位置。

法律对于财产关系的明确划分是个明智的做法,财产关系不象其他的法律关系,财产关系是个复杂而又烦琐的关系,对于财产的关系我们要花大量的时间去研究去讨论,象婚前财产的公证更应该有明文的规定,这样就会减少现实社会中有关财产纠纷引起的当事人反目成仇的事,也会减少司法实践中由于找不到有关法律规定作为依据而引起的尴尬现象。总之,加大婚前财产公证的力度是必然的,对于社会只有好处,它的发展,健全,将会促进社会健康的发展。

请问我需要做婚前财产公证吗

婚前存款可以进行公证,但不是强制性的。存款是属于动产,它是很难证明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此,如果存款数额较大,建议还是进行公证,以免后期发生纠纷。

一、婚前财产公证的步骤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二、结婚后是否可以办理婚前财产登记

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

三、婚前财产登记的注意事项

1、注意审查婚前财产协议中的内容,约定的财产要做到双方当事人无争议。

2、对没有房屋产权凭证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收集当事人购置财产时给付款项的证明材料。

3、注意审查当事人申请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原因。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

4、注意审查再婚当事人或另一方系再婚当事人提供的财产权利凭证,做到约定的财产无产权纠纷。

5、对未婚夫妇申请办理的婚前财产公证,要注意在双方达成的协议和公证词中载明协议生效的时间,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签名、公证)、办理结婚登记后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细帝     发表于 2024-03-09 13:00:21

不需要做公证。

什么情况下婚前房产才需要做公证:

1、婚前,一方出资购房,对方不出资,但购房合同、交款等手续全在对方名下的;

2、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

下面情况就是不需要公证的: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房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义签的。

扩展资料:

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屋,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蓝月亮     发表于 2024-03-09 13:00:22

实际生活中,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婚前有一套房产,结婚期间,房子拆迁,这笔补偿款就是个人财产。拿到这笔补偿款后,如有必要,就要及时进行婚姻财产公证。因为钱是动产,如果不公证,发生纠纷就很难说清是谁的。说不清楚的钱就要算作共同财产。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

无语浅笑     发表于 2024-03-09 13:00:22

结婚前未必一定要做财产公证,即使要做公证,前提也是要双方取得共识或理解。

仅就本提问而言,“婚前的财产,是不会计入离婚时的再分配的。”“属于个人, 而不是属于双方。”这可以从《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的规定中得到答案。

因此,女方的车在结婚前已经存在(这可以从购车发票上得到证实),是女方当然的个人财产;不大的房子,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权人是女方,同样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其中男方付了20万在里面,既可视为男方的赠与(没有争议时);也可以视为向女方的出借款(有借条或其他证明),将来离婚时,女方需要向男方返还。

即使存在按月还贷问题,也只婚姻存续期间的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

综上,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车子和房子),只要女方在婚后不主动放弃所有权,则无论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多长,都不会变成夫妻共同财产,自然也就不会在离婚时被迫分给男方其中的一部分。

最近很烦     发表于 2024-03-09 13:00:22

如果两个人都没有异议,可以去做财产公证。

这种事情,对双方都有益处。这种公证保护双方的权益。在感情融合失败以后,在财产上谁也不会受损伤。

健     发表于 2024-03-09 13:00:22

朋友,还没结婚就做财产公正,说的难听点,实质就是还没结婚就为离婚做准备,这还结哪门子婚呀。

两个人如果做不到生死相依,干脆不要结婚。以免日后互相伤害。

雨后彩虹     发表于 2024-03-09 13:00:22

那看你自己了,你家产很多,很在乎,那就去。如果家产比对方少,甚至没有,你提出去,对方还感谢你这想法呢.

这个不是必须做的,看你双方需不需要

哈哈     发表于 2024-03-09 13:00:22

现在婚前都是做婚前财产公证的。这样在婚姻当中如果产生离婚就很简单的分手,谁的东西归谁,不像原来婚前财产不公正的时候。到离婚了,然后发生很多纠葛。现在的优点就是离婚的时候非常简单,谁的财产归谁,非常公正的。

墨箫     发表于 2024-03-09 13:00:22

双方的财产差不多,我认为没必要做,

只有双方财产差许多许多的才有必要做。

¼     发表于 2024-03-09 13:00:22

如果你想到这个,个人建议别结婚,你们中间肯定有矛盾,早发现,早治疗。

林秀婷     发表于 2024-03-09 13:00:22

准夫妻在结婚之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否办理还是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其中,有四种情况是十分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而有四种情况是没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现在来一起具体看看吧。

这四种情况是十分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

1、夫妻双方家庭生活条件贫富差距悬殊

在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家庭条件差距悬殊的婚姻不在少数,这其中不乏掺着虚情假意想要谋取对方财产的人存在,为了避免以后赔了夫人又折兵,这时就需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2、欲再次结婚的

多数再婚者在再婚之前都会有自己的积蓄,可能是存款,也可能是房屋、车子等价值较高的资产,为了避免之后产生财产纠纷,双方或拥有更多资产的一方在婚前就应当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3、 恋爱期间欲买房的

恋爱期间共同买房,买房之后再准备结婚,这已经成为大多数年轻情侣的选择,而且也时常有人将房产只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结果等到感情出了问题就引发了纠纷。所以,如果情侣在婚前购买了房产等价值较大的财产,好办理一下婚前财产公证。

4、一方或者双方负有婚前债务

若夫妻中的一方或者双方若在婚前负有债务,那么结婚之后,无债务的一方就很难避免不被有债务的一方所牵连,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这类人在婚前就应该进行财产公证。

这四种情况是没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

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在婚前拥有的个人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即使要分割财产,个人婚前财产仍属于个人。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

有的夫妻在结婚前也许并不具备购买新的商品住宅的能力,因此结婚后很有可能会同父母一起居住,或者承租公房等,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即使夫妻离婚也无法分割该财产。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

房产证的日期并不能用来界定财产的归属,主要还是要看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所以即使是婚前全款买的房,婚后才拿到的房产证,该房产依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 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购房的

夫妻中的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婚前按揭购买了房产,购房合同和按揭贷款合同上的名义都是自己的名字,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其个人财产,但若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就需要给予对方补偿,这种情况完全有法可循,因此也没有必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谢莲     发表于 2024-03-09 13:00:22

从业两年,未做过一起婚前财产公证。 接触的多的是,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和离婚后的 变更离婚协议。

法律是一个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并不意味着,结婚之后 权利因婚姻的存在而灭失。 这个涉及到婚姻关系中的道德观念。中国人的婚姻道德观 是以家庭为纽带而传承。 而不是彼此法律意义上的相对者(你与我)。

一纸协议,终究只对君子 不对小人。 为而不为,在于个人了。

这种情况当事人一般心知肚明,那各取所需,就需要保障各自利益,一方明码标价,一方做婚前财产公正,甚至签署婚前协议。

曾经听过一个老年婚姻的故事,退休后的老先生没了老伴,儿女不在身边,就又找了一个农村老太太做妻子,但是,为了避免她分财产,儿女和老先生一起拟定了一份协议,对方如果同意,就结婚,如果不同意,就再找一个,反正他们的目的是找个人照顾老先生,而不是真的给他找个妻子,或者给他们找个妈。

协议说明给这老太太一个月几千块钱,直到老先生去世,她就要会自己家去,老先生的房子和存款都跟她没有任何关系。

这就是典型的利益婚姻。相当于找了一个住家保姆。

总之,奔着感情去的婚姻,不建议婚前财产公正,奔着利益去的婚姻,本来就商议好了利益分配,自然无所谓。

另外,新的婚姻法中,婚前财产本身就是属于本人所有,没有争议,不公正也没问题,不要为了这件事伤感情。

悦     发表于 2024-03-09 13:00:24

看后感觉很有感触,和我的近况有些相似,不为求赏,愿意帮忙!

所谓婚前财产公证说的简单点就是,我们去公证处去公证,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比如说婚前我有100万 你只有10万 那么万一离婚 这个财产不是夫妻共有的 离婚后 100是一方的 10万是另一方的 而不是平分!~~~

婚前财产公证的不利因素

(一)婚前财产公证与爱情撞击

婚姻是基于双方在相爱,信任,之后产生一种亲情,而结婚只不过是一种形式,对两个关系的一个界定,没有实质含义。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显得有点多余了。因此就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的必要了,如果两个人一直保持着恋爱关系,感情也一直很稳定,一起经历了风风雨雨的变迁,彼此非常尊重。且从浪漫的初恋、热恋到即将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是两个人在这些年来感情的积累,现在却要为了财产非分清个你我,多少都有点伤害感情,而且对未来婚姻生活很有信心,所以婚姻不需要靠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来保障。当然,随着现代社会的变化快,很多的新的事物走进了我们的生活,现代人的爱情也变得越来越现实起来,也许,婚前的财产公证是为失败的爱情寻找一个庇护所,也是为个人的利益寻求一种保障,可是,如果说婚前财产公证是可以有效保障婚姻的话,那么爱情呢,爱情是否也需要婚前公证呢?因此,婚前财产公证面对着情与利的撞击,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伤害着两个人的感情。所以,在这些方面多少让人无法接受。

(二)婚前财产公证与现实的撞击

每个人有其对婚姻的独特期望,有的人是因为相爱而结婚,有的人是因为家庭压力而结婚,也有的人是因为贪图对方的财产而结婚。婚前财产公证在某种程度上是对那些贪图财产的人提供了一个保护伞,而并不是为爱情提供保护伞!当然,婚前财产公证对婚姻观念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婚前财产公证使越来越多的人在有了保护自己权利思想的同时也使本来现实的现代爱情和婚姻关系变得更现实,它提醒人们,爱情并不是理想化的,它并不能排斥对现实生活的关注。现实婚姻并不是那么理想,它不会象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发展,婚前财产公证与我国传统美德之间发生的碰撞,以及婚前财产公证面对着现实的撞击!在这一点上必须有个好的把握,理智的对待,以免与我国的传统观念发生大的隔阂。

三 婚前财产公证的有利因素

从法律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是否选择婚前财产公证,完全是个人的选择。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婚姻财产引起的法律纠纷问题日趋上升,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所以,我国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近几年来新开办的一项公证业务,它有助于明确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归属,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的法律依据,对于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财产公证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应当提交(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定协议有困难的,公证机关可以代为书写);(3)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4)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己婚夫妻的结婚证书等。总之,婚前财产公证在我国还是一个新鲜的的东西,在法律上,对于日趋上升的离婚现象他是一个理智的做法,有助于家庭的稳定,社会的发展。

随着社会在发展,在以后婚姻自由的国度以及人们思想的开放,相信离婚率将会不断提高,以及人们的生活水平也会不断提高,自己的个人财产也将会增多,像一些高档之类的财产,如汽车,房子,证券等将会增多,这就涉及到财产的归属问题,尤其在结婚以后,由于长期生活,消费等,将原本清晰的财产归属搞的模糊起来,一旦遇到离婚这个问题将是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因为法律规定离婚经济补偿应以“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为前提,换言之,夫妻双方不适用分别财产制度就不适用家务劳动补偿。而目前在我国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数量仍然很少,据调查,城市居民中仅有2.7%,农村居民中仅有1.1%的夫妻有采取分别财产制的愿望,绝大多数夫妻认为,采取共同财产制有利于稳定家庭关系,巩固夫妻感情。所以将离婚时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仅限于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当事人,所产生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极大地限制了这一救济制度的适用。另外,婚姻法对这一制度的规定流于泛泛,法官无从对家务劳动的价值做出合情合理、具有说服力的估价,因而往往采取保守的不积极的态度。所以,财产问题将会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不过我们相信随着法制的健全,人们淡薄的法律思想意识也逐渐会增强,人们将会理解和明白财产公证的好处,所以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婚前财产公证将会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在以后复杂的社会关系以及法制的不断完善下,财产公证也会在法律中找到合适于自己的位置。

法律对于财产关系的明确划分是个明智的做法,财产关系不象其他的法律关系,财产关系是个复杂而又烦琐的关系,对于财产的关系我们要花大量的时间去研究去讨论,象婚前财产的公证更应该有明文的规定,这样就会减少现实社会中有关财产纠纷引起的当事人反目成仇的事,也会减少司法实践中由于找不到有关法律规定作为依据而引起的尴尬现象。总之,加大婚前财产公证的力度是必然的,对于社会只有好处,它的发展,健全,将会促进社会健康的发展。

木木夕     发表于 2024-03-09 13:00:24

婚前女方购买房屋,婚后男方还贷的,可以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一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的补偿 = 房屋现价 × {(房屋原价 — 另一方首付款 — 房屋剩余贷款)÷ 房屋原价 ÷ 2 }

健     发表于 2024-03-09 13:01:07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婚前财产需要公证吗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若-兮-     发表于 2024-03-09 13:01:07

可以证明是婚前所得的,即使不公正也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猎手.²⁰¹⁸     发表于 2024-03-09 13:01:07

就是公证了,如果婚后有了小孩,这个小孩和你对你爸爸以后的财产有一样的继承权!如果你爸爸百年以后没有留下遗嘱这个女人也是第一继承人。也就是这个财产将有你们三个人继承。

婚前财产还是公证一下好,如果这个女的和爸爸过不下去离婚,这样可以避免财产纠纷。

你爸爸再婚,其实现在你想到这些都没有实际意义的,因为以后他们生活在一起,以后他们感情一热这些都可以更改而且这个更改你可能都不会知情。

如果你想保护自己的利益,现在要想办法争取将财产公证在你名下。能争取多少是多少。你要知道他们再有小孩起码你的一半没有了。如果你爸爸以后先走了,没有偏袒你,你最到多拿到1/
3。还有可能在世的时候已经有很多到了现在妻子的名下。毕竟他们是天天生活在一起……你懂的。

HYQ是清     发表于 2024-03-09 13:01:07

二婚可以做婚前财产公证,也可以不用做婚前财产公证,不公证的婚前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形下,也不会成为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具体是:双方要携带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材料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符合条件的进行办理。

婚前财产公证是夫妻自愿选择的,不是必须进行的,也就是说可做可不做,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Nick 印     发表于 2024-03-09 13:01:50

法律主观:


一、二婚结婚需要财产公证吗

法律并没有强制规定,二婚的婚前财产必须要去公证。也就是说,要不要去公证,完全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态度。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 民事法律行为 、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二、一方结婚证可以贷款吗

夫妻一方拿了对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办理不了贷款,需要夫妻双方出面办理。

申请贷款业务的条件:年龄在 18-65 周岁的自然人;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 70 岁;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借款人户口本 / 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结婚证 / 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 单身证明;收入证明;学历证;银行流水;其他房产;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大额存单等。

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办理银行贷款的流程: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准备贷款相关资料;客户经理贷款调查;银行审批;双方签订 借款合同 ;落实抵押、质押、无抵押合同或其他 保证合同 ;银行放款;贷后管理;贷款到期归还本金和利息。


三、贷款结婚算不算骗婚

不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

(一)必须男女双方安全自愿

民法典规定: "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 。

(二)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规定: "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 22 周岁,女不得早于 20 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 男 22 周岁,女 20 周岁,是我国现行的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线。法定婚龄具有强制性,违背法定婚龄结婚的行为,为违法行为。如虚报结婚年龄欺骗登记机关,或不足法定年龄的事实婚,均属违法婚姻。

(三)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已有配偶的,不予登记。即要求结婚的人,只能是未婚男女,丧偶或离婚的男女。只有无配偶的人,才具有结婚的条件。

以上就是 二婚结婚需要财产公证吗 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可妮兔     发表于 2024-03-09 13:02:16

这是自愿的。一般来说婚前财产都是属于个人所有(当然未免以后引起纷争,最好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那是婚前财产)。但做了婚前公证更方便。而且如果是有子女的二婚,将自己的婚前财产做公证对子女更有利。

浅雪酥柒诺     发表于 2024-03-09 13:02:17

如果不做婚前财产公证,法律规定夫妻共同生活七年以上财产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个人情况而言,选择是否做婚前财产公证。

胡乐言     发表于 2024-03-09 13:02:17

需要!肯定的,不过最好别让她知道…

Jacksonzql     发表于 2024-03-09 13:02:17

婚前财产公证是需要两个人共同申请的办理的,如果你是单方的话,根据《婚姻法》来看,是不需要的,因为婚前取得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而改变。关健看你的现实情况。

明天更好     发表于 2024-03-09 13:02:17

一、比如,男方婚前有一套房子,房屋贷款已经还清了。

千言万语     发表于 2024-03-09 13:02:36

法律主观:

婚前财产公证 是夫妻自愿选择的,不是必须进行的,也就是说可做,可不做,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 违反法律规定 ,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 有法律效力 。只是,经过公证的 婚前财产协议 在证明力上更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 清偿。 《公证法》
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 违法犯罪记录 ;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人生若如初见     发表于 2024-03-09 13:02:44

如果怕以后说不清楚就做一个也可以。

萝莉     发表于 2024-03-09 13:02:44

这个看个人了,二婚带孩矛盾不少,最好做个婚前财产公证最好,当然双方提前协商一下,免猜心思

Φ人心看不清@人品能看懂Φ     发表于 2024-03-09 13: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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