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离婚民政局知道吗

无忧婚律网 2023-12-1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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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来为您分享判决离婚民政局知道吗的一些婚姻法知识,本文内容可能较长,请你耐心阅读,如果能碰巧解决您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您的支持是对我们的最大鼓励!

判决离婚民政局知道吗

法律分析:对于取民政局离婚的情形,是属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具体流程为:其夫妻双方应当对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等问题进行协商一致,然受夫妻双方亲自携带相关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后,给予其夫妻双方发放离婚证,准予离婚。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调解书民政局知道吗

法律主观:

离婚后民政局是不能查到法院民事调解书的,但法院可以查到民事调解书的档案,一般只有当事人凭借身份证才能调取。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离婚的民事调解书经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第七条 办理离婚登记形成的下列材料应当归档: (一)《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三)当事人结婚证复印件; (四)当事人离婚协议书; (五)当事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六)其他有关材料。

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会显示离婚吗

法律分析:法院判决离婚后民政局不会显示离异。因为法院不会通知民政部门,需要当事人拿着原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判决书到当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以及公安户籍部门办理婚姻状况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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