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做亲子鉴定后果对谁有利

无忧婚律网 2023-12-13 08:22
【摘要】常有用户问起关于离婚做亲子鉴定后果对谁有利的婚姻法律相关疑问,今天就为您准备了男方提出离婚对谁有利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离婚做亲子鉴定后果对谁有利法律分析:婚姻是自由的,不但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不会因为谁提出离婚而过多承担责任。“谁先提离婚谁吃亏”这说法,并没有法律依据。夫...

常有用户问起关于离婚做亲子鉴定后果对谁有利的婚姻法律相关疑问,今天就为您准备了男方提出离婚对谁有利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离婚做亲子鉴定后果对谁有利

法律分析:

婚姻是自由的,不但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不会因为谁提出离婚而过多承担责任。“谁先提离婚谁吃亏”这说法,并没有法律依据。夫妻双方都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其中,离婚自由,就是婚姻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离婚问题。公民享有了离婚自由,可以自主选择是否离婚,何时离婚。夫妻任何一方只要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时,当事人双方都有权提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离婚时财产、孩子问题的处理,与谁先提出离婚的问题没有直接关系。
1、在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双方不论谁先提起离婚,都不会影响其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人民法院并不会因为谁先提起离婚就故意偏袒另一方,而是根据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及方便生活、有利生产的原则处理财产问题,并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角度作最公正的判决。
2、在孩子抚养方面夫妻双方对孩子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衍生问题:

离婚协议孩子可以写共同抚养吗

离婚协议孩子可以写共同抚养。对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应当先由双方协议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子女由双方共同抚养的,在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前提下,法院是不予干涉的。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原则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分,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若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即财产的分配属于双方婚前个人财产的就是归个人所有,而婚后的合法收入就是双方的共同财产,若是婚前没有特殊的约定,那么原则上就是平分这些共同财产。子女已经成年双方无需再就抚养问题进行协商,夫妻双方也可以将财产赠与孩子。

男方提出离婚对谁有利

一般来说,夫妻双方无论哪一方提出离婚,对于双方的利益影响相同,但是可能会影响结婚时彩礼的返还问题。如果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且双方已经办理的结婚登记但并未一起生活的,男方提出离婚会对其有益,法院很可能会判令女方归还彩礼。

另一方面,男方提出离婚还受到一定条件的约束,即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在第十条中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新婚姻法对谁有利

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还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是人生大事,贯彻于普通人的一生。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关系基本的法律,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之前婚姻法的条款出现了不适用的情况,为此,最高法陆续出台多部司法解释,共同构成新婚姻法。那么,新婚姻法对于女性有哪些有利的地方?下面我结合有关法律知识给大家讲一讲。

一、新婚姻法对于女性有哪些有利的地方?

新婚姻法的规定,不但体现了夫妻之间是完全平等的,法律明确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财产方面的规定是,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还有对妻子有利的规定,如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还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新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说的?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在新婚姻法框架下,男女双方都是平等的,新婚姻法对于女性还是有些有利的地方,比如其规定在女性妊娠期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请求。并且双方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如果走诉讼程序的话,法院会考虑照顾子女及女方。对于家庭女性,可以在平日生活中学习些婚姻法相关知识。

男方提出离婚对谁有利

法律分析:没有谁有利一说,而是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具体分析,具有损害行为或者导致感情破裂的一方是不利的,人民法院会倾向于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总结起来,这些就是为大家整理的4篇有关男方提出离婚对谁有利的婚姻法律相关知识,希望能解答您的离婚做亲子鉴定后果对谁有利疑虑,如果有帮助,记得点赞转发分享哦!您也可以联系我们在线客服,我们有专业顾问解答您的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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