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墨香沁心。 发布日期:2024-03-09 12:44:01 浏览:738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等等。具体来说,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负担呢?我们将通过下文为您一一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规定,下列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因此,夫妻分割承担的只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个人债务还是要个人自己来承担。
二、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负担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该怎么分担债务呢?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开发司的,夫妻离婚时,如果是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如果是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 法人民事责任承担,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公司共同债务如何分担
如果夫妻是在法院提起离婚,依据婚姻发第第41 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的规定,法院应当对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判决。但由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处理直接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相联系,笔者认为法院在判决时,对于可以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进行判决;但对夫妻债务是否存在,或到底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没法确定的,或可能被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对于这种情况由于缺少债权人的介入,法院应该告知另行处理,而不应在判决中进行确认。这样可以充分保障第三人的合法债权。对于法院在离婚判决或在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中已经确认或处理的债务,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5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的规定,法院的判决或夫妻的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只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债权人一样可以向离婚后的夫妻提起诉讼,要求承担责任。《婚姻法》第40 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从上面的有关规定可以看出,处理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 方向另一方追讨。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逃避债务,采取假离婚的手段,双方协议财产归一方,债务归另一方,当债权人要求偿还时,另一方则以财产归一方,不应由其偿还为由拒绝给付,以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在审判实践中,为了防止上述情况的发生,不给逃避债务的当事人以可乘之机,在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时,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共同债务视为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考虑,如果财产判归一方,那么债务也就应由一方负担,即使其无财产清偿,至少这一方分得的共同财产可折抵偿还共同债务。
2、协商一致的原则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
。 离婚时(后),男女双方对原夫妻共同债务各应负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对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这样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全部实现。适用连带责任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4、坚持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利益相结合、考虑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能力的原则。
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在财产关系中表现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管理、经营、使用的权利,分割财产时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共同债务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向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倾斜。
5、采用举证倒置规则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对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难以确认的,由直接证据证实承担义务的一方负主张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主张由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又举证不能的,人民法院也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或杜绝在诉讼中夫妻一方或双方规避法律,逃避债务,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
夫妻离婚公司共同债务如何分担
离婚夫妻债务的分担: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怎么分担?
夫妻离婚对共担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分担,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怎么分担?
可引起诉。可以由他妻子偿还。如果他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管你借钱。
葛徐明 发表于 2024-03-09 13:04:16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把握以下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不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共同债务。反之,如果债务不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都不属于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因此“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不能片面理解为“家庭日常生活负债”,主张借款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就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对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误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既包含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也包含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债务是夫妻共同承担么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
微淘 发表于 2024-03-09 13:04:16
可以,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财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 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 5、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 夫妻从事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这里的共同生产、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议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三)夫妻债务的承担 1、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 1)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 夫妻财产是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双方共同地平等地享有共有财产的各种利益,共同地平等地负担由共有财产产生的各种义务。对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无限责任 夫妻之间的关系具有合伙性,而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产生的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样,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换言之,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为担保。 3)、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对外责任 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第三人)而言的,因而是一种外部责任。 2、夫妻债务的承担原则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这一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是: 1)、共同偿还的原则 2)、协议偿还的原则 3)、判决偿还的原则 3、共同债务清偿后的求偿。 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夫妻内部则是按份承担。一旦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各自承担的份额确定以后,夫妻一方对外履行了全部债务,有权就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请求偿还。另一方不得以共同债务已清偿为由拒绝一方的请求。欠条2年内有效
.晓荭. 发表于 2024-03-09 13:04:16
债务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吗
债务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吗,生活中,我们都知道,两个人结婚后,在续存期间如果夫妻一起欠下的债务,那么夫妻就需要共同承担。如果只是一方在另外一方不同意或者没有签名之下欠下的债务,那么另外一方是不用承担的。下面是关于债务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吗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债务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吗1
一、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能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将下列情形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双方对于所欠下的债务有着明确的意思表示,一起承担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要求偿还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间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二、若夫妻一方在离婚时,还需要承担共同债务吗?
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拥有共同的所有权和处分权,离婚时,要求怎么分割财产可以协商处理,但是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双方所需要承担的共同清偿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但是义务不能抛弃。所以,无论一方在离婚时是否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也不论分得多少共同财产,都要承担共同债务。
三、夫妻间一方死亡,还需要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吗?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6条的相关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里的“连带清偿责任”不是说要生存的一方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事实上,夫妻一方死亡后,不代表所承担的债务会随着死亡而终止,“死者的个人财产”仍需要和生存一方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顺位顺序如何规定?
1、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
2、当夫妻双方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和债务被分割,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双方财产已分割时,双方可以协议清偿债务,如果协议不成的,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债务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吗2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签字那肯定是要共同的承担,而对于债务的分割一般就是属于各自一半;但这个只限于共同的债务,对于个人的'债务另一方就可以不用进行支付,但前提也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
一、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签字那就要共同的承担吗?
是需要共同进行归还的;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夫妻债务就是只要是属于双方共同签字的,那么双方都会有责任进行承担,只要用于到了夫妻生活中里,那么双方在分割的时候就要协商好,任何一方都不能私自的推脱 ,所以,只有合法的处理好才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格式化、回忆 发表于 2024-03-09 13:04:20
离婚夫妻债务的分担: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爱的任性 发表于 2024-03-09 13:04:38
夫妻离婚对共担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分担,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要变瘦灬 发表于 2024-03-09 13:04:38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布拉德皮球 发表于 2024-03-09 13:05:08
夫妻债务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但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但夫妻双方已经就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即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无为.LYF 发表于 2024-03-09 13:06:22
夫妻双方有共同承担债务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肉小萌 发表于 2024-03-09 13:06:22
法律主观: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债权人 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 法院 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婚姻法 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 债务人 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 扶养 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对 婚前财产 或婚后所得没有约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 诉讼离婚 中对债务负担的约定往往是由一方承担,而该约定因没有征得债权人同意,故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因 离婚协议 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已对 夫妻财产 做出分割处理而转移,如果债权人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又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共同债务为由向债务人及配偶主张权利的,只要其主张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及配偶不得以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已经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作为其拒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抗辩理由。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又因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中确定的原则和内容行使追偿权。 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得转移和变更夫妻对外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不因债务人婚姻关系的变动而受到侵害。 以上知识就是网小编对“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网进行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陈雁落鱼 发表于 2024-03-09 13:06:25
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买这些财产承担的债务;
(2)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债务;
(4)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和对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疗疾病的债务;
(5)抚养子女的债务;
(6)有赡养义务的老年人的债务;
(7)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教育培训费用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盛民 发表于 2024-03-09 13:06:27
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分担。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共同生活、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而承担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过程中的债务和共同财产、共同经营。
小猫咪 发表于 2024-03-09 13:06:27
丈夫的债务,如果该欠款用于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是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都承担。如果没有的,那么属于个人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不变的承诺 发表于 2024-03-09 13:06:34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张道明 发表于 2024-03-09 13:06:34
法律主观:
丈夫的债务原则上是其个人债务,一般不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但如果该欠款用于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是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都承担。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蔷薇 发表于 2024-03-09 13: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