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萝莉。 发布日期:2024-03-09 12:16:02 浏览:201
法律主观:
情况
一: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情况
二: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应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
2、双方父母出资,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父母付首付为子女买房的,如果是婚前买的,而且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她个人的,另一方获得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补偿;但如果是婚后买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买的时候父母指明这是买给谁的,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 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 或者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父母出的首付款怎么办
离婚父母出的首付款的分割方法如下:
1、如果是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若是没有指明归一方所有,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如果有指明归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共同负担贷款部分和房子升值的部分是共同所有的。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父母出的首付款怎么办
在买房时,一方结婚前爸爸妈妈掏钱购房,假如是在全额的支付的情况下,产权登记在自已儿女户下,那样,这一房地产就归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法规定切分此房地产。假如婚前购房,爸爸妈妈只出了首付,剩下的购房款是结婚后夫妻双方一同按揭贷款还款的,离异的时候会将房屋归产权登记人户下,对婚后一起还款的住房贷款及房子增值一部分,由获得房屋的一方按比例还款给未获得房屋的一方。
一方结婚前爸爸妈妈掏钱购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户下的,假如夫妻不和,离婚分割时先评定此房子为夫妻共有财产,可是由一方父母结婚前注资买的,注资的一方有有权利规定依照出资比例切分该房子。
一方结婚前爸爸妈妈掏钱购房,产权登记在彼此户下,离异怎样切分呢?最先此房子为夫妻共有财产,可依据彼此承诺的占比市场份额开展切分,并没有承诺,按具体彼此劳动所得占比切分。
实际上因为存在的状况较多,因而就需要区别不一样的状况做出解决。可能是一方父母给首付款选购,随后备案在自已儿女户下,也可能是双方父母出首付款选购,随后一同备案在彼此儿女户下。
无论婚后,假如由家长注资买的房,备案在自已儿女户下的,则评定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前买的房子,备案在自已户下的,归属于财产,离婚时不开展分派。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增值一部分与夫妻不相干。
婚前买的房子,备案在自已户下的,假如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到另一方还款一部分开展赔偿。男性结婚前购买了房,结婚后他私自将房屋卖出,假如他的妻子想挽回该房子,人民法院不予以适用。结婚后夫妇以夫妻共同财产参加选购一方父母房改售房时,离婚之后该房屋归属于一方财产,不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父母出的首付款,离婚时房屋应当归谁?
法律主观:
情况
一: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情况
二: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应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
2、双方父母出资,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父母付首付为子女买房的,如果是婚前买的,而且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她个人的,另一方获得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补偿;但如果是婚后买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买的时候父母指明这是买给谁的,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
父母出的首付款离婚怎么判
法律主观:
情况
一: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情况
二: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应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
2、双方父母出资,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父母付首付为子女买房的,如果是婚前买的,而且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她个人的,另一方获得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补偿;但如果是婚后买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买的时候父母指明这是买给谁的,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父母出的首付款离婚怎么判
离婚父母出的首付款的分割方法如下:
1、如果是在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房产,若是没有指明归一方所有,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如果有指明归一方的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共同负担贷款部分和房子升值的部分是共同所有的。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
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王念 发表于 2024-03-09 12:36:21
法律分析: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疙瘩 发表于 2024-03-09 12:37:04
首付的部分是属于父母的,剩下的一部分是由夫妻两个人来平分的,如果不想给对方房产的话,可以把剩下的这一部分折现成现金。
时代好 发表于 2024-03-09 12:37:05
如果是两个人一起还的贷款,就归两个人所有,如果是一个人还款,谁还款就归谁。
茜儿 发表于 2024-03-09 12:37:05
要看谁还的贷款,如果是两个人一起还的,那么房屋的所有权是两个人的,需要两个人一分为
二。
陈国卫 发表于 2024-03-09 12:37:05
在买房时,一方结婚前爸爸妈妈掏钱购房,假如是在全额的支付的情况下,产权登记在自已儿女户下,那样,这一房地产就归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法规定切分此房地产。假如婚前购房,爸爸妈妈只出了首付,剩下的购房款是结婚后夫妻双方一同按揭贷款还款的,离异的时候会将房屋归产权登记人户下,对婚后一起还款的住房贷款及房子增值一部分,由获得房屋的一方按比例还款给未获得房屋的一方。
一方结婚前爸爸妈妈掏钱购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户下的,假如夫妻不和,离婚分割时先评定此房子为夫妻共有财产,可是由一方父母结婚前注资买的,注资的一方有有权利规定依照出资比例切分该房子。
一方结婚前爸爸妈妈掏钱购房,产权登记在彼此户下,离异怎样切分呢?最先此房子为夫妻共有财产,可依据彼此承诺的占比市场份额开展切分,并没有承诺,按具体彼此劳动所得占比切分。
实际上因为存在的状况较多,因而就需要区别不一样的状况做出解决。可能是一方父母给首付款选购,随后备案在自已儿女户下,也可能是双方父母出首付款选购,随后一同备案在彼此儿女户下。
无论婚后,假如由家长注资买的房,备案在自已儿女户下的,则评定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前买的房子,备案在自已户下的,归属于财产,离婚时不开展分派。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增值一部分与夫妻不相干。
婚前买的房子,备案在自已户下的,假如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到另一方还款一部分开展赔偿。男性结婚前购买了房,结婚后他私自将房屋卖出,假如他的妻子想挽回该房子,人民法院不予以适用。结婚后夫妇以夫妻共同财产参加选购一方父母房改售房时,离婚之后该房屋归属于一方财产,不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小呆瓜 发表于 2024-03-09 12:37:05
能要回来,首付款必定是你儿子的婚前财产。
柏菊 发表于 2024-03-09 12:37:05
儿子离婚,父母付首付款能要回的,不过要出具相应首付证据,最好协商解决,不行者,走法律程序。
晴天 发表于 2024-03-09 12:37:05
法律分析:首付父母出的,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在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如果有明确表示归一方个人所有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另一方偿还的房贷部分以及婚后房产的增值部分,需由产权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法律规定双方还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立夏 发表于 2024-03-09 12:37:05
法律主观:
情况
一: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情况
二: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应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
2、双方父母出资,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父母付首付为子女买房的,如果是婚前买的,而且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她个人的,另一方获得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补偿;但如果是婚后买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买的时候父母指明这是买给谁的,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掌上空间 发表于 2024-03-09 12:37:05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对夫妻任何一方的赠与,都视为对双方的赠与,除非有明确表示赠与哪一方…而当时的房产证写了你妻子的名字,却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是否单独赠与你妻子,则一般不能认定是对她个人的赠与,这样分割财产一般以平均分配为准,再综合考虑其他因素。
掌上空间 发表于 2024-03-09 12:37:05
新的婚姻法规定:买房时哪方给的首付,房产就属于哪一方,这也就是说你要有首付的所有证明,这个钱是一定可以要回来的,婚前的财产(包括亲人赠予)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希望能帮到你。
孟维鹏 发表于 2024-03-09 12:37:05
法律主观:
情况
一: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情况
二: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应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
2、双方父母出资,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父母付首付为子女买房的,如果是婚前买的,而且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她个人的,另一方获得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补偿;但如果是婚后买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买的时候父母指明这是买给谁的,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 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 或者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永远平安 发表于 2024-03-09 12:37:05
婚后购房父母出首付,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夫妻 一方或者双方还贷,该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渔夫 发表于 2024-03-09 12:37:06
孩子的婚房,是父母出的首付款。如果婚后你们二人交房贷。那么离婚的时候,就要把父母的首付款归还给父母。然后剩下的那些,你们二人各自一半。
Zz 发表于 2024-03-09 12:37:06
若是子女用个人财产还贷,只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除另有约定外,离婚房子归产权歧视个人子女的,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归夫妻共同所有
。。。 发表于 2024-03-09 12:37:06
父母在婚前给予房屋的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如果该项房产登记在贷款人名下的,离婚房子归父母付给首付的那一方所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有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子女购买不动产,同时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视作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这项不动产应该认定为出资方一方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应该把房子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就算对于这项房产,是婚后夫妻用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还贷的,法院依然可以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将不动产判归产权登记一方,而没有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可以要求一定金额的补偿,例如返还共同还贷的部分款项,以及就房子升值部分请求补偿。但是除非与对方达成共有的协议,房子还是归于首付款支付一方。
ly 发表于 2024-03-09 12:37:06
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单独出资首付,这笔如果父母有书面约定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那么对方在离婚分割住房产权时,需要偿还一半。如果父母没有任何协议,这笔钱属于父母对小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一人一半分得权益。父母可以主张要求归还。总之,夫妻离婚时,先一起偿还父母出资款,再一起协议分割住房产权,当然如果女方不要房子,可以不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
Tistan Chen 发表于 2024-03-09 12:37:37
法律知识: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离婚时父母能要回这些钱吗?
张鹏 发表于 2024-03-09 12:37:37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对于子女婚后买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的情况,如果子女离婚,在财产的界定上,我们要区分来对待。子女婚后自己出资买房的,无论是贷款还是全额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无论写的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子女结婚的时候,应当平均分配,即一人一半。对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款,写夫妻双方名字的情况,如果父母没有特殊的约定,就相当于对于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在子女离婚的时候,是没有办法全额要回来的,但是子女可以平均分到其中的一半,除非另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大过错,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如若父母在出资首付款的时候有书面的约定,明确表示只是对于自己子女的赠与,并且另一方也是知情的情况下,可以认定该部分金额属于一方所有,在离婚的时候,归出资方独有。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王英敏 发表于 2024-03-09 12:37:37
法律分析:这个要分好几种情况的,得看首付是婚前还是婚后支付,还要看房子是登记在谁的名下。情形
一:婚前父母出首付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女方可主张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
情形
二:婚前父母出首付买房,登记在双方或对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双方平均分割,父母出资部分属于赠与给双方的,无法主张;
情形
三:婚后父母出首付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是在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现象,房产到底怎么分割,司法实践中有争议。目前较为普遍的判法是,父母出资的首付款,可按照《婚姻法》第18条第
(3)项的规定精神,可以认定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所购房屋的产权及增值收益部分归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郭俊华 发表于 2024-03-09 12:37:37
法律主观:
情况
一:父母在子女结婚前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给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2、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的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3、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情况
二: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出资购房
1、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房屋应认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可以适当多分。
2、双方父母出资,房子落在双方名下,房屋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父母付首付为子女买房的,如果是婚前买的,而且写了自己孩子的名字,那么房子就是她个人的,另一方获得还贷及增值部分的补偿;但如果是婚后买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买的时候父母指明这是买给谁的,那么情况就不一样了。
政通人和 发表于 2024-03-09 12:38:18
离婚父母付首付款是否能要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无法要回;
2、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一般可以要回,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时分割房产的方式有哪些
婚时分割房产的方式具体如下:
1、双方经过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该房产的,由专门的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的价值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根据民法典房产分割细则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2、房屋增值,双方都想取得房产但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采取竞价拍卖的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将出价支付给未能取得房产的另一方作为补偿;
3、双方都想放弃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的款项进行分割。
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单独出资首付,这笔如果父母有书面约定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那么对方在离婚分割住房产权时,需要偿还一半。
如果父母没有任何协议,这笔钱属于父母对小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一人一半分得权益。父母可以主张要求归还。
总之,夫妻离婚时,先一起偿还父母出资款,再一起协议分割住房产权,当然如果女方不要房子,可以不需要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witness 发表于 2024-03-09 12:3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