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夫妻一起还离婚怎么分

提问人:Chuanky(建川)。     发布日期:2024-03-09 08:48:02     浏览: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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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起还房贷离婚后,房子的处理方式因地区法律和夫妻双方意愿而异。以下是几种可能的处理方式:
1. 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如出售房产、由一方买断另一方的份额、协商转移房产等。
2. 法院判决:如果夫妻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当地法律和事实情况作出财产分割决定。
3. 分享房产:夫妻双方可以继续共同持有房产,一方可以继续居住,另一方可以放弃居住权,但仍需继续分摊房贷等相关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财产分割时,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夫妻双方在购买房产时是否签署了共同购房协议。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其分割方式可能会按照财产约定的比例进行分割,也可能根据法院判决来进行分割。

夫妻一起还房贷离婚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先将房产的价值减去共同还贷部分,剩余部分作为个人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对房产价值有争议,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评估。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首先,需要确定房产的购买时间和房产证上的所有人。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这部分房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 其次,需要计算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可以通过查看银行账单或者咨询银行来确定具体的还款金额。

3. 然后,将房产的价值减去共同还贷部分,得到剩余部分的金额。这部分金额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4. 最后,将共同财产按照比例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对房产价值有争议,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评估。

以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的一般性解答,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婚前房婚后一起还房贷离婚怎么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前房产婚后一起还房贷离婚时,房产的分配问题主要取决于双方在购房时的出资情况、贷款合同的约定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1. 如果婚前购房时,双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且贷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可以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例如,如果男方出资60%,女方出资40%,那么离婚时,房产可以按照60%:40%的比例分割。

2. 如果婚前购房时,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但贷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产的贡献程度不同(如一方承担了更多的贷款还款责任),那么在离婚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房产的分配。例如,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担了更多的贷款还款责任,那么在离婚时,可以适当调整房产的分割比例。

3. 如果婚前购房时,一方独自出资购买房产,婚后另一方也参与了还贷,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产的分配需要根据双方的出资比例、贷款合同的约定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综合判断。

总之,在处理婚前房产婚后一起还房贷离婚的问题时,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婚前房产婚后一起还房贷离婚怎么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婚前买房婚后一起还房贷的房产归属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贷款合同、房产证等证据。如果离婚时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房产归属。

具体来说,如果婚前购房时双方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或者合同,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房产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是,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么这部分还款金额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因此,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建议您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然后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房产归属以及分割比例。

婚前买房婚后一起还房贷,离婚怎么分

法律主观: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 提起离婚诉讼 ,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 办理房屋产权证 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 实践中大多数案例出现在缴纳首付款,按揭贷款之后,尚未全部偿还贷款之后的环节。因为业主还应当偿还银行的贷款,在偿还贷款之前,尽管已经办理了 房屋所有权证 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该房产证被抵押在银行手里。也就是说,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实际上房屋的合同价值就是已经支付房款与剩余贷款本息的总和。 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的(实践中极少出现),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后一起还房贷怎么分

夫妻一人还房贷离婚怎么算

夫妻一人还房贷离婚怎么算,现在这个社会,离婚率是越来越高了,而现在离婚的人们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房产分配的问题了,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夫妻一人还房贷离婚怎么算。

夫妻一人还房贷离婚怎么算1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也就是说,对外或者说对于银行来说,债务人仍然是双方,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进行追偿。但是夫妻内部是可以约定房产归属以及债务如何分担的,但仅在夫妻双方之间生效,不可以对抗债权人,如果银行向约定不用分担债务的一方主张了债权后,该方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一人还房贷离婚怎么算2

夫妻共同按揭购买的房屋,由一方还贷的,离婚时房屋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认定按揭房屋权属

就按揭房屋而言,支付首付款、以银行贷款支付剩余按揭款的行为都是购房方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购房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房屋登记即房屋产权证书上填发的时间。在离婚案件中,有几种情形,根据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时间容易认定按揭房屋的权属:

1、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及结婚后以一方名义或夫妻双方名义购买房屋,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房屋产权。

2、结婚前双方均认可以结婚为目的,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在结婚时房款是否付清,只要房屋产权在结婚后取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3、结婚后购买房屋,无论双方结婚后实际为按揭房屋出资多少,只要没有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即便是以一方名义签订购房合同,也可视为家事代理,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购房,在离婚前取得了房屋产权,房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两种情形,即使没有办理房屋共有权证,在房屋产权证上只登记了一方名字,在离婚时都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夫妻一人还房贷离婚怎么算3

一、婚后买房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案是不一定的,应该根据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来具体判断:

1、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法院对婚后买房纠纷的判决原则

法院对于婚后买房的财产纠纷,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以约定结果为准,并鼓励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就要根据产权登记情况、出资情况、贷款情况等因素来分析财产归属。

二、婚后买房由一方还贷款离婚后房产怎么分

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贷款购房,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也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均不影响房屋共同财产的形成。

如果离婚时贷款已经还完,双方按市场价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场价以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如果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双方应当平均分割房屋净值,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屋市场价(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减去未还款本金(不含利息)。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发表于 2024-03-09 09:08:23

法律主观: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 提起离婚诉讼 ,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 办理房屋产权证 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 实践中大多数案例出现在缴纳首付款,按揭贷款之后,尚未全部偿还贷款之后的环节。因为业主还应当偿还银行的贷款,在偿还贷款之前,尽管已经办理了 房屋所有权证 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该房产证被抵押在银行手里。也就是说,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实际上房屋的合同价值就是已经支付房款与剩余贷款本息的总和。 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的(实践中极少出现),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Nico     发表于 2024-03-09 09:08:24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如果当事人是在全部偿还银行的贷款之后 提起离婚诉讼 ,此种法律关系较简单,一般平均分割房产。但在房屋价格飞涨的今天,夫妻双方具备一次性全额缴纳购房款实力的毕竟还是少数,大多数都是采取商业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房屋。商业按揭贷款大要经历缴纳首付,银行支付开发商剩余房款, 办理房屋产权证 书,业主偿还全部贷款之后从银行手里取得产权证等步骤。 实践中大多数案例出现在缴纳首付款,按揭贷款之后,尚未全部偿还贷款之后的环节。因为业主还应当偿还银行的贷款,在偿还贷款之前,尽管已经办理了 房屋所有权证 书,但是业主并不实际掌握房产证,该房产证被抵押在银行手里。也就是说,该房产还存在抵押权。分割按揭财产时候存在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尚未偿还贷款、房屋实际升值等四个组成部分。实际上房屋的合同价值就是已经支付房款与剩余贷款本息的总和。 对于分割按揭房产,因为还存在继续偿还银行银行贷款的问题,因此不能简单的分割房屋合同价值。房屋的实际价值(合同价值与房屋升值之和)减去尚未偿还的银行贷款后的剩余价值才是双方的分配对象。由其中的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向另一方支付房屋价值的一半。 如果房屋的实际价值低于首付款、已经偿还贷款、还应继续偿还贷款之总和的(实践中极少出现),则应当由其中一方取得房产,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同时另一方向其支付房屋价值差额部分的一半。

五阿哥     发表于 2024-03-09 09:08:24

只要夫妻关系存在,丈夫的房贷就是妻子的房贷,双方属于共同债务,不需要转移,也不能转移。只要丈夫的房贷,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即使离婚了,也需要共同偿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匆匆那年@     发表于 2024-03-09 09:08:29

法律分析: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穆     发表于 2024-03-09 09:08:31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阳光雨露     发表于 2024-03-09 09:08:31

夫妻一人还房贷离婚后房贷清算如下:

陈曦     发表于 2024-03-09 09:08:31

法律分析:夫妻婚后买房一人还贷房产分割如下:夫妻婚后买房一人还贷离婚房产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一方或者双方的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一人还贷的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双方可以均等分割或者请求法院进行分割。双方婚后购买,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等分割该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人生如梦     发表于 2024-03-09 09:08:56

夫妻共同买房一方还贷,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自行协商分割方案,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可以判决先由一方使用房子,取得房产证后再另行诉讼要求分割房产。

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的,且登记了双方名字的,也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只登记了一方名字,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王玲花     发表于 2024-03-09 09:08:56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贷款购房的,房屋是夫妻共同的财产,而房贷可能由一方偿还的。而夫妻离婚的,要对按揭的房屋进行分割,那么夫妻共同买房,一方还贷,离婚时如何处理?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夫妻共同买房,一方还贷,离婚时怎么分

夫妻共同按揭购买的房屋,由一方还贷的,离婚时房屋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认定按揭房屋权属

就按揭房屋而言,支付首付款、以银行贷款支付剩余按揭款的行为都是购房方履行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购房方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是房屋登记即房屋产权证书上填发的时间。在离婚案件中,有几种情形,根据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时间容易认定按揭房屋的权属:


1、双方在结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及结婚后以一方名义或夫妻双方名义购买房屋,以按揭方式支付房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房屋产权。


2、结婚前双方均认可以结婚为目的,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在结婚时房款是否付清,只要房屋产权在结婚后取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3、结婚后购买房屋,无论双方结婚后实际为按揭房屋出资多少,只要没有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即便是以一方名义签订购房合同,也可视为家事代理,认定为夫妻双方共同购房,在离婚前取得了房屋产权,房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两种情形,即使没有办理房屋共有权证,在房屋产权证上只登记了一方名字,在离婚时都应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时,对于按揭的房屋,由双方共同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而法院不会直接判决房屋的归属,等取得房屋完整产权后,再处理房屋归属。

頭脳警察     发表于 2024-03-09 09:08:56

夫妻一人还房贷离婚后房贷清算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债务人是双方,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进行追偿。但是夫妻内部是可以约定房产归属以及债务如何分担的,但仅在夫妻双方之间生效,不可以对抗债权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五阿哥     发表于 2024-03-09 09:09:04

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仍然有房贷没有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

A9     发表于 2024-03-09 09:09:04

法律主观:

视具体情况而定。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可以选择把房产卖掉,双方将钱平分,也可以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按照市场价的价格购买另一方占有房屋的份额,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户既可以了。如果双方没有协商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官会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张晓东     发表于 2024-03-09 09:09:06

结婚前的这个房子首付是一起玩的,如果是现在要离婚的话,那么我就认为这个结婚之后的这个房子,如果是说夫妻双方分为A B两方的话,如果是诶想要这个房子,假设这个房子到房产顾问呼叫是
1,000,000的话,这个房子这
1,000,000然后就是嗯结婚之前还的款是300,000的话,需要剪出来扣出来的300,000然后那个300,000拿出来,150,000给另一方聊了700,000也需要再拿出来350,000给另外一份

霞     发表于 2024-03-09 09:09:07

那这个房子就是夫妻共同房产了,没什么可说的,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本着平等公平的原则,夫妻一人一半,如果一方存在婚内过错的,过错一方将要少分一点房产。

小静     发表于 2024-03-09 09:09:07

这属于婚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所以离婚的时候夫妻二人都有权利对此房产进行分配。

乔俊霞     发表于 2024-03-09 09:09:07

这种情况一人一半,具体的不明白可以去请一个律师,他会告诉你具体怎么办

Wall-E     发表于 2024-03-09 09:09:07

婚前一起买房的,一般认定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房产怎么分割关键看夫妻双方之间对于房屋有没有具体的约定。

如果双方书面约定房屋各自所占比例的,法院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分割。

如果双方没有书面约定房屋的份额,则大概率会根据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度进行分割,重要的参考依据就是出资比例。

此种情况下购房的,建议双方书面约定好房屋的性质及各自所占的比例,避免之后出现纠纷时再搜集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婚姻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参考意见》



九、【有婚意的婚前购房】

婚前由双方或一方出资,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产,有证据表明双方是以结婚、长期共同生活使用为目的购房,在离婚时应考虑实际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有无子女等情况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予以合理补偿。

清儿     发表于 2024-03-09 09:09:07

法律分析:婚后贷款购买的房产如无特殊约定应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需要说明的是:婚后贷款购房,无论是个人支付房款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也无论是一方偿还贷款,还是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均不影响房屋共同财产的形成。

如果离婚时贷款已经还完,双方按市场价值平均分割即可,房屋市场价以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如果离婚时贷款尚未还清,双方应当平均分割房屋净值,房屋净价值为离婚时房屋市场价(专业房地产评估公司的评估值为依据)减去未还款本金(不含利息)。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王璇     发表于 2024-03-09 09:09:59

婚后贷款买房是夫妻一起还房贷。因为夫妻贷款买房是共同购买,属于婚后财产,而产权也属于共所有,所以房贷自然也是需要一起还,不过是用主贷人的账户还款就好了。

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益     发表于 2024-03-09 09: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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