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zhanzhao。 发布日期:2024-03-09 07:56:02 浏览:195
离婚案件的财产分配往往争议不休,尤其是不断升值的房屋等固定资产,谁都想要。记者今天在一中院采访时了解到,该院一名法官让双方在开庭时当庭竞价,价高者得,从而解决了此类纠纷。
较有代表性的案件是赵某夫妇离婚案。赵某于1990年与同事张某结婚,婚前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的增长,双方的矛盾越来越严重,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长期冷战。两人均同意离婚,但对位于华清嘉园的商品房究竟归谁争吵不休。毕竟在现在房地产过热的情形下,隔几天房屋价格就可能涨不少。
由于该房屋是赵某夫妇婚姻期间共同购买的房屋,应为双方共有。离婚案开庭审理时,赵某夫妇均要求将该套房屋的所有权判归其所有,结果一审法院以照顾妇女为由将该房屋判归张某所有。二审中,一中院法官组织赵某夫妇对该套房屋当庭进行竞价,经双方自愿相互竞价,赵某最终以优于张某的出价胜出,他的出价是自行偿还30多万元贷款,再向张某支付近40万元房屋补偿款,这一出价已远高于该套房屋原有价值。法官介绍说,这种竞价的形式与过程合法,且出于双方当事人自愿,所以法院最终在终审中将该套房屋判归在竞价中出价优越的赵某,并由赵某承担其承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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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子应该怎么分?
一、夫妻离婚后房产怎么分
1、夫妻离婚后房产如果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后面共同还贷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包含: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
夫妻离婚时房子的分配一般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双方的意见和财产状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进行分析:1、如果房子是婚前财产,应属于该房屋产权人所有;2、如果夫妻买房或者共同还贷,则财产归属要协商;3、如果婚后一方出资买房,房屋所有权归购房一方,但根据财产法相关规定,需要对婚姻期间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分配方案可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及法律及当地政策作出。应该选择正规的法律机构或者律师进行协商及调解,达成公平合理的意见,避免法律纠纷的发生。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
法律分析: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也逐渐开放,离婚也变成了很普通的事情。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很多人因为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而闹得很不愉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夫妻离婚 房子怎么分
一、全款买房,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按《婚姻法》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套房产进行分割。
2、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另一方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过错的,原则上平分。
3、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购房合同没特别约定就是共同所有,也就是你们卖或抵押要共同完成,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协定比例各自拥有房产。
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房产证上有一方名字,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
综上所述,如果婚前一方全款购买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不论房产证是否取得,都属于个人财产,只有在婚后房产证追加另一方情况下才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按揭买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并支付完全部购房款,取得了房产证并已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如何分割房产?
应当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所有。
2、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三、父母出资参与买房子女离婚,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1、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婚后一方父母付首付,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全部或者是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婚前一方父母支付全资,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或者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婚前婚后仍然由父母支付每月贷款的,这两种情形均属于父母支付全资。该房屋应当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四、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例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房产证是一项重要依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离婚后房子应该怎么分?
夫妻离婚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分财产。离婚时,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无需分割,这一部分财产应当直接归个人所有;对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双方可以按照共同意愿进行分割,直接对共同财产达成分割协议,双方对分割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会按照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IRVING 发表于 2024-03-09 10:20:09
法律分析: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和一方专用的生活物品属于个人所有,具体财产的归属和分配方式需要分析该具体财产。共同财产一般是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起诉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啊威 发表于 2024-03-09 10:20:09
其实,离婚财产不是一定对半分的,根据离婚时的具体情形和过错程度,双方所得到的财产是不等量的,即不一定是平均分割的,但是根据新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财产实行的是共同财产制,换句话说在婚姻存续期间你的财产是我的,而我的财产也是你的,因此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原则是平均分割。
张道明 发表于 2024-03-09 10:20:09
夫妻离婚的话财产怎么分,要看你们有多少财产,夫妻双方协议分财产。如果是因为一方有过错的话,另一方可以多得一些财产。
小雏菊 发表于 2024-03-09 10:20:09
首先夫妻二人进行协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按照婚姻法进行财产的分配,如还是无法进行分配的话,可以上诉法院由法院进行裁决。
俊俊 发表于 2024-03-09 10:20:09
法律分析:妻子在结婚后买房的,如果将所购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则所购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如果妻子婚后买房仅登记在妻子自己名下,并且,妻子有证据能够证明买房的资金来源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双方曾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约定妻子婚后所购房产属于妻子个人所有,则该房产是妻子的个人财产。妻子在婚后买房时,如果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产,这种行为只是将个人财产从资金的形式转换为房产的形式,房产理应仍是妻子的个人财产。为了防止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在结婚之前,一方可以将名下的银行账户资金全部转入一个统一的银行账户中,领取结婚证之后,不再将任何婚后收益转入该账户,这样可以保证该账户资金一直属于个人财产。婚后需要买房时,以该账户资金全额支付房款,并将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则所购买的房产仍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不变的承诺 发表于 2024-03-09 08:16:36
离婚之后房产分割应该是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的: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 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小云 发表于 2024-03-09 08:16:44
离婚房子的分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房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则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产是贷款购买的,则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需要对另一方偿还的房贷部分给予相应的补偿。法律规定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小田° 发表于 2024-03-09 08:16:44
1、离婚后房产的分割要依据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来判断;
2、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
3、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一般均等分割;等。
伤悲。 发表于 2024-03-09 08:16:54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问题绝对是离婚后的头等大事,那么具体怎么分割?法律对此有何规定呢?我们来听听陆律的讲解。
z 发表于 2024-03-09 08:16:54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时对房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先离婚再单独诉讼方式解决房产分割问题。双方在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均等分割;一方婚前购买房产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若不存在还贷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若存在还贷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和增值部分进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杨桂玲 发表于 2024-03-09 08:16:54
夫妻共同房产离婚后,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可以由一人获得产权,给予另一方补偿。协商不成,由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是对于住房困难的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人生如梦 发表于 2024-03-09 08:16:56
妻子在结婚后买房的,如果将所购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则所购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如果妻子婚后买房仅登记在妻子自己名下,并且,妻子有证据能够证明买房的资金来源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双方曾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约定妻子婚后所购房产属于妻子个人所有,则该房产是妻子的个人财产。妻子在婚后买房时,如果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买房产,这种行为只是将个人财产从资金的形式转换为房产的形式,房产理应仍是妻子的个人财产。为了防止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在结婚之前,一方可以将名下的银行账户资金全部转入一个统一的银行账户中,领取结婚证之后,不再将任何婚后收益转入该账户,这样可以保证该账户资金一直属于个人财产。婚后需要买房时,以该账户资金全额支付房款,并将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则所购买的房产仍属于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Feeling Good 发表于 2024-03-09 08:16:56
离婚房子的分配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房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则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房产是贷款购买的,则房产归一方所有的,需要对另一方偿还的房贷部分给予相应的补偿。法律规定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惠质兰心 发表于 2024-03-09 08:17:27
夫妻房产有婚前个人财产,也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是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另一方就无权得到房产的分配,如果是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两人协商可以进行房产分配。
哈哈 发表于 2024-03-09 08:17:36
一般是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不然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话,离婚之后房子不会因为离婚而有任何的纠葛,如果是双方共同财产的话,那么离婚之后需要平分房子,如果是一方的错误,那么另一方将会得到大部分的财产。
佳通轮胎店 发表于 2024-03-09 08:17:36
分两类:夫妻个人房产、夫妻共同房产。夫妻个人房产也叫婚前个人财产,这个在离婚的时候是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讲就是一人一半这样分,如果一方存在婚内过错的,过错方少分一部分。
沁 发表于 2024-03-09 08:17:36
一种是个人房产,一种是共同房产,一种是遗嘱房产,一种是赠与房产,还有婚前财产。是共同财产,按照比例分,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
oioio 发表于 2024-03-09 08:17:36
房产是分为三类的,第1类就是这类房子是婚前财产,是属于一方独有的财产。这类财产在离婚时候划分的话是属于一方都有的。是不可能被划分的。因为新的婚姻法保护了这种婚前财产。不过第2类就是一方付了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款的房产,这个就需要认真的分析了。
这个部分包括一方付的首付,还有共同还资的部分财产划分的时候,共同还资的部分是应该进行划分的。在进行划分的时候,房产证只是一个物权凭证。并不能够直接的代替所有的东西。银行的流水,还款的证明也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只要证明这个东西是有两方共同还款的那么这个东西就要进行划分。第3类就是两方共同按揭还款的这个就比较容易划分了,因为直接一人一半就好。所以在凤凰城的时候首先要对房产进行定性,他们是属于哪类的房产。
离婚时能够分得多少东西是根据财产的属性来进行划分的。如果很多东西都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的话,那么你也不会分得多少的。就像是新闻里还有一个例子。徐敏夫妇给自己的儿子姚策购买了一个房子,房本上面写的是姚策的名字。但是后来徐敏夫妇却发现姚策并不是他们的亲生儿子。并且姚策已经肝癌死亡了。而这个房产也就到了姚策的妻子熊磊手里。胸类简称它可以继承腰侧的财产,因为这是属于他们的婚后财产,并且他是有第一继承权的。
但是有的律师说这种说法是不成立的,因为如果要是亲生儿子的话,也许还是站得住脚的,但是姚策并非许敏夫妇的亲生儿子,所以这个房子是基于重大误解赠予的房产。所以是没有法律效应的。许敏夫妇的工资流水和还款的流水证明,也能证明这个房产的钱是由许敏夫妇出资的。所以还款证明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指标。
Chuanky(建川) 发表于 2024-03-09 08:17:36
夫妻双方离婚,房子没有房产证,房子是你们把分割的,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没办法,证明是谁的房子。
十七画 发表于 2024-03-09 08:18:16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在法律上是不能直接分割的,所以一般都是写好协议过户给一方,由这一方向对方补偿一定的房款,当然两个人都不愿意接手也可以委托第三方卖掉分钱。
杨书民 发表于 2024-03-09 08:18:16
双方离婚没有房产证,一般房子都是归男方,因为现在大多数女子结婚的么基本要求就是男子要有房,那么一般房子肯定是男生的
锦鸿 发表于 2024-03-09 08:18:16
如果没有房产证的话,可能双方都分不了这个房子,可以把夫妻在结婚期间的一些共同财产两个人互相分配。
惠质兰心 发表于 2024-03-09 08:18:16
那么就一人一半也可以把这个房子卖掉,然后两个人去分割相应的钱财,这样才会让两个人都心服口服。
Wall-E 发表于 2024-03-09 08:18:16
爱情中最美好的样子就是两个人相互扶持,共同进步,然后一起走向美好的未来,那一些年轻小夫妇总是因为生活中的一些烦恼琐事和经济原因而选择离婚,其实小编认为大家可以积极的坐下来沟通,进行商谈之后,再选择离婚那也是不迟的。说起离婚问题,相信大家最关注的就是财产分割了。那么如果夫妻双方离婚,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双方应该怎么分割呢?
一、相关的规定生活中夫妻双方总会因为一些房产问题而闹得不可开交,但是有些人在结婚的时候并没有把房子的房产证上写上自己的名字。首先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夫妻双方的名字,但是在房管局已经办理了备案登记,那么财产分割问题还是可以正常进行的,不受任何影响。但是如果没有在房管局办理备案登记,那么就可以请相关的房管人员鉴定这套房子的价值,然后一方放弃房子的所有权,另一方以货币的形式赔偿。
二、积极的沟通其实很多时候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并不是什么大事,而是生活中的一些繁杂琐事。所以小编觉得在离婚前的一个星期的冷静期里面,还可以积极地坐下来沟通。可以向对方表明自己的观点,然后倾听对方的想法,两个人都加以改善,并且互相包容和理解对方。只有这样婚姻才能够正常进行,并且发展的更好。
三、起诉给法院如果夫妻双方真的不知道怎么分配的话,还可以将实际情况用笔记录下来起诉给法院。法院虽然没有办法判定房子的所有权归谁,但是可以判定房子的使用权。得到一定的结果之后两个人在相互的讨论沟通,那么这个房产问题就会迎刃而解。
张铨 发表于 2024-03-09 08:18:16
一、全款买房,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房屋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按《婚姻法》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套房产进行分割。
2、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并取得了房产证,登记在出资人的名下,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婚前买房,婚后追加另一方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过错的,原则上平分。
3、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购房合同没特别约定就是共同所有,也就是你们卖或抵押要共同完成,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协定比例各自拥有房产。
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房产证上有一方名字,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
综上所述,如果婚前一方全款购买房屋,登记在个人名下,不论房产证是否取得,都属于个人财产,只有在婚后房产证追加另一方情况下才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按揭买房,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1、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并支付完全部购房款,取得了房产证并已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如何分割房产?
应当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所有。
2、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三、父母出资参与买房子女离婚,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
1、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婚后一方父母付首付,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双方父母共同出资,全部或者是部分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婚前一方父母支付全资,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或者婚前一方父母付首付,婚前婚后仍然由父母支付每月贷款的,这两种情形均属于父母支付全资。该房屋应当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
四、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
例如,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房产证是一项重要依据。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疙瘩 发表于 2024-03-09 08:18:18
离婚时夫妻具有唯一住房,那么有一方就需要接受与房产等同的价值的财物。
志同道合 发表于 2024-03-09 08:18:37
两个人一人一半呀,但是有一个人要选择搬出去,而另一个人要给金钱补偿。
Aser 发表于 2024-03-09 08:18:37
一般情况下, 夫妻双方离婚,属于夫妻双方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都是可以要求分的。 但是如果这些财产里面除了夫妻双方之外, 还涉及第三人的权益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钟延成律师:近年来离婚案件高发,其律师团队每年都要接受到离婚诉讼案件上千起的咨询,离婚的原因也千奇百怪,但是离婚的焦点往往是夫妻共同财产特别
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离婚时,按照各一半产权分割。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由法院裁决。如果一方想得金钱,另一方想得全部房产,双方可以协商,由得房产方向对方支付谢邀!我确实也不懂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你最好去律师事务所资询一下。我个人觉得你才十六岁,父母的事情不要去抄心,他们自己会处理好的,你把精神集中在学习上好好读书就可以了
总体上来说,以上都是原则性的规定,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财产分割问题,法律上是尊重双方约定的。.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具体的问题,还要具体对待,比如婚前买的股票,婚后股票涨了,涨了的部分属于婚后财产。如果婚前买的宝石,婚后,价格上涨,上涨的部分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您好,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富,离婚诉论时分割有一个原则,那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富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置
微笑闪亮未来 发表于 2024-03-09 08: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