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人:林瑶。 发布日期:2024-03-09 07:44:02 浏览:476
离婚后夫妻债务怎么还
离婚后债务怎么还
离婚后婚内的债务怎么还
离婚后的债务怎么还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但是,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对财产分割问题及债权债务的负担问题作出的处理,对原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以此来对抗其他债权人的权利主张。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购房债务怎么还
Sweet Smile 发表于 2024-03-09 10:11:10
筠 发表于 2024-03-09 10:11:10
月光 发表于 2024-03-09 10:11:10
快乐人生 发表于 2024-03-09 10:11:10
安好*^_^* 发表于 2024-03-09 10:11:10
月 发表于 2024-03-09 10:11:10
锦鸿 发表于 2024-03-09 10:11:10
子夜~顺联动力 发表于 2024-03-09 10:11:10
相守一生 发表于 2024-03-09 10:11:10
张世新妈 发表于 2024-03-09 10:11:10
梦雪初星 发表于 2024-03-09 10:11:10
日月星辰 发表于 2024-03-09 10:11:10
筠 发表于 2024-03-09 10:11:10
法律分析:当事人婚前的债务,若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需要夫妻共担。如果这笔个人婚前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当事人婚后拿婚后收入还债,还债的钱款有一半为配偶所有,离婚时配偶可以主张这一半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细帝 发表于 2024-03-09 08:05:07
法律分析: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A0gggg 发表于 2024-03-09 08:05:08
帮还的婚前债务离婚后怎么算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李婷 发表于 2024-03-09 08:05:08
婚前夫妻债务离婚后计算的规定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属于一方个人债务是由一方个人承担。
熬夜后的黑眼圈 发表于 2024-03-09 08:05:08
帮还的婚前债务离婚后怎么算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一方婚前负债原则上为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还款义务;
2、债权人如果有证据证明钱款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还债。
婚前个人债务包括:
1、婚前个人债务;
2、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归个人承担;
3、婚后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或擅自筹资,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4、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
5、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
6、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一方擅自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
7、未经另一方同意,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其主要为不在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之内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8、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9、夫妻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
10、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一方个人借款的债务;
1
1、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债务。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冷面布衣梅凌风: 发表于 2024-03-09 08:05:08
婚前夫妻债务离婚后计算的规定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属于一方个人债务是由一方个人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坚持 发表于 2024-03-09 08:05:09
离婚后前妻分的债务不还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债务方偿还。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盐正好 发表于 2024-03-09 08:05:09
法律分析:婚前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候另一方并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婚内已经偿还的话,离婚时候就不涉及个人债务的偿还问题。 首先,夫妻双方的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一般而言,法律会自然地推定:一方婚前债务系用于其个人发展,所以一般认为,一方的婚前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离婚时也是由其个人偿还。债权人只能向特定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得向其配偶主张。 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婚前的债务,实际上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即使是夫妻一方举债,此笔债务的性质也应当转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对其都有清偿义务。即对外,夫妻双方对债权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对内,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进行等额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boya 小宝薇 发表于 2024-03-09 08:05:09
法律分析:离婚后前妻分的债务不还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债务方偿还。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晓风残月 发表于 2024-03-09 08:06:22
法律分析:婚前债务一般是个人债务,离婚时会判以欠钱一方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会判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蓝若棂 发表于 2024-03-09 08:06:23
婚前自己的另一半已经欠下了不少钱,结婚以后两个人就是一起生活的,按照情谊上来讲应该不分你我。但是另一半婚前欠下的钱我们有必要用共同财产还吗?婚前债务,婚后怎么偿还?下面由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
婚前债务,婚后怎么偿还
1、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配偶不用偿还;
2、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相关规定:《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在结婚之前欠下的债务需要欠债的人自己偿还,另一半没有义务替他一起还钱,但是如果是自愿的就另当别论。婚后不给另一半带去不应该属于他的麻烦也是我们应该尽的义务。
晨曦风影 发表于 2024-03-09 08:06:35
法律主观:
1、婚前债务如果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一方自行偿还;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以共同财产共同进行偿还。
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0.99 发表于 2024-03-09 08:06:35
用 婚后共同财产 偿还 婚前个人债务 ,范女士与程先生作为男女朋友相识多年。2004年,程先生自己开了家电脑公司,没想到长期处于亏损状态,一年的时间里欠下8万元的债务。范女士没有因此而嫌弃程先生并于2006年与其登记结婚。婚后,程先生用 夫妻共同财产 偿还了自己婚前的全部欠款。从2008年起,二人因感情问题产生矛盾,并最终闹到了法院。庭审中,范女士要求离婚并提出二人用 夫妻共同偿还 了程先生的婚前债务。
因此,程先生需额外补偿给范女士4万元。程先生同意离婚,但拒绝了范女士的额外补偿要求。本律师为范女士的代理人,针对所提出的额外补偿要求,在法庭上作了如下分析与论述:
1、范先生婚前因自己经营公司不善而欠下8万元债务,该债务属范先生婚前个人债务且应由范先生的个人财产偿还。对于婚前一方得个人债务,配偶一方无法定偿还义务。
2、范女士与程先生对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均拥有所有权。而程先生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自己的婚前个人债务的行为侵犯了范女士的财产权。对范女士的财产造成了减损。而该减损的发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结论:夫妻二人婚前的个人债务应由个人承担,结婚也不能改变这一原则。如果婚后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则其行为属于侵犯另 一方的财产 权利。如果双方离婚,另一方可向其进行追偿。最终,法官采纳了本离婚律师的意见,在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时判决程先生对范女士额外补偿4万元。
Aaron 发表于 2024-03-09 08:06:35
婚前债务,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候另一方并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婚内已经偿还的话,离婚时候就不涉及个人债务的偿还问题。 首先,夫妻双方的债务分为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一般而言,法律会自然地推定一方婚前债务系用于其个人发展,所以一般认为,一方的婚前债务属于其个人债务,离婚时也是由其个人偿还。债权人只能向特定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得向其配偶主张。 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婚前的债务,实际上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即使是夫妻一方举债,此笔债务的性质也应当转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对其都有清偿义务。即对外,夫妻双方对债权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对内,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进行等额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Andy 发表于 2024-03-09 08:06:35